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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山州智慧加油站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024-02-01 15:58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科  【字体:     打印

一、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和生产使用税控加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10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文山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文山州辖区内所有从事成品油零售的加油站。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主要明确了《办法》出台的依据、出台的目的、用语定义、遵循原则及适用范围。

(二)安装使用。主要明确由州商务局统筹文山州智慧加油站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各成品油零售主体应当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提供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条件,配合做好系统设备安装及使用工作;运维服务商应当按照信息系统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确保系统数据传输、存储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各单位按照分配的权限使用系统;相关使用单位、维护单位,不得向加油站企业经营者或其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泄露监控系统账号、统计数据、详单数据等任何数据及技术资料。

(三)监督管理。主要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综合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推广运用及相关管理工作,建立由商务部门牵头,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参与的日常运行监管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工作合力,保障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及相关设备正常运行。同时,细化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职责,对推行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工作落实责任不力、问题突出的加油站,实施约谈;对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数据推送错误率较高的县(市),予以全州通报。

(四)责任追究。主要明确了加油站未诚信经营、存在破坏加油机、智慧加油站综合服务平台设施设备,以及未建立购销台账、依法纳税等行为,对加油站造成的影响和将受到的处罚。同时明确了行政监管部门对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管理责任不落实,执法不公平、公正、公开,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处理。

四、《文山州智慧加油站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后的成效

一是全面规范文山州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推动成品油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成品油“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可以实现税收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颗粒归仓”,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和准确掌握社会经济发展规律。

杜绝加油站计量作弊、从非正规渠道进油以次充好等现象,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采取非现场监管模式,严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风险隐患,同时有效减少人为干预,节约了执法成本。

五是为支持企业发展,节约生产成本,采取疏堵结合方式,对需自用柴油企业实行报备制度,按照行业规范和标准建设临时自用柴油储油设施。

五、实施的时间

本实施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链接:关于印发《文山州智慧加油站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http://www.ynws.gov.cn/info/5476/3163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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