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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司法局

一、机关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州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全面依法治州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制订州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州政府的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州政府规章报送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州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州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州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州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审核各部门编辑的法规文件汇集。

(五)负责承办国家、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和州人大常委会征求州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及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州政府各部门、县(市)、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州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管理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十)负责拟订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涉外事务有关工作。

(十四)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管理司法局。

(十五)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文山州司法局机关内设16个科室,依法治州办秘书科、办公室(文山州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法治调研与督察科(政策研究室)、立法科、戒毒工作管理指导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科技信息科、政治部(警务部)设2个科室:干部人事警务科(警务督察支队)、组织培训科。下设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文山州法律援助中心,直属事业单位文山州七都公证处,管理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办公地址

文山市华龙西路5号

四、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7:3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五、联系方式

0876—2182614

六、负责人姓名

聂怀疆 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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