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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40119002
标    题 碧翠园小区*、装修保证金、可视门铃费
信件内容 反映碧翠园小区*、装修保证金、可视门铃费的问题。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碧翠园小区*、装修保证金、可视门铃费”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办证问题。

经核实,“碧翠园”项目系文山州永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因该项目由公司持有多块宗地土地使用权建设而成的项目,其中一宗地土地使用权仍然处于抵押状态,无法办理宗地合并、变更登记手续,目前暂不具备办理不动产登记条件。公司目前已同银行协商办理土地解押相关事项,待土地解押后再完善土地年限变更,宗地合并、变更登记后,方可按程序申请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多次联系开发公司尽快完善产权登记前期相关手续,为小区购房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关于装修保证金未退回问题

 根据装修管理规定,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结束,经物业和项目部进行验收合格,三个月后复验合格方可向龙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退款。公司按2030家为一批分批退款。如果验收不合格的,等恢复之后才退款。4-2501已按批次退了装修保证金。

三、关于可视门铃问题

开发公司反馈可视门铃现已升级成为手机软件控制,已不在家中安装实体门铃。

四、关于小区管理整改不到位问题

本小区为了清洗幕墙及清除水池里的水垢,公司进行了停水处理,现已正常使用。地面变色是因为小区装修户数比较多,装修材料落在地面形成的,现己跟地产公司对接处理。

针对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已督促物业公司认真履行前期物业合同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小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业主若对当前物业公司不满意,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九百四十八条、《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按有关规定进行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群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

                                                                                              202421

处理对象 文山州政府
处理时间 2024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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