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31129002 | ||
标 题 | 关于解决砚山县江那镇听湖翡翠苑交房问题和退装修保证金 | ||
信件内容 | 反映关于解决砚山县江那镇听湖翡翠苑交房问题和退装修保证金的问题。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关于解决砚山县江那镇听湖翡翠苑交房问题和退装修保证金”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1、听湖翡翠苑六期已于2023年1月13日通过了初验,目前云南五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准备申请终验的相关材料。待终验通过后即可交房。2、信访人为听湖翡翠五期16-2-701住户,2023年12月19日上午09时00分我局3名工作人员与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房地产公司工程部人员、您到16-2-701实地了解情况。经了解,该户装修未按施工图安装防火门,导致该户与电梯前室贯通,改变了原设计的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所以该公司未退您1600元装修保证金。通过现场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户按防火规范要求整改验收后即可退还1600元装修保证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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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3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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