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31106002 | ||
标 题 | 建议调整文山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贷政策 | ||
信件内容 | 建议调整文山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贷政策。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建议“调整文山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贷政策”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文山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借款人及其配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选择办理“按月冲还贷”或“按年冲还贷”方式冲还该笔贷款本息。“按月冲还贷”方式,即使用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冲抵每月还款额,如有不足部分从借款人预留的银行账户中扣款;“按年冲还贷”方式,即每连续、足额、按时归还12期贷款后,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提前结清贷款或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冲还方式在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时结合家庭还款情况自主选择,一经确定无法变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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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3年11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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