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30301003 | ||
标 题 | 注销报废车辆摩托车 | ||
地 址 | 西畴鸡街 | ||
发件IP | 39.134.108.* | ||
写信时间 | 2023年03月1日 | ||
信件内容 | 咨询注销报废摩托车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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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咨询“注销报废摩托车事宜”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道路交通法》第十四条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后办理机动车注销手续。如您办理注销报废摩托车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是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当事人需到现场办理);二是机动车登记书;三是机动车行驶证;四是机动车号牌。如您仍有疑问,请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咨询,联系电话:0876—7626734、7626203。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西畴县公安局 2023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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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3年03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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