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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20612004
标    题 举报世纪名苑A区黑心开发商和物业
地    址 世纪名苑
发件IP 2409:896c:4240:6f56:e260:cbea:f518:d065
写信时间 2022年06月12日
信件内容

反映文山市世纪名苑A管理不善物业收取过高等问题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文山市世纪名苑A区管理不善物业收取过高等问题的问题已交我市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物管收取每户1800元的可视门铃安装费用后,可视系统未启用;对收取的商品房燃气安装费未按要求进行清退的问题。

经核实,世纪名苑A期于2019630日交房,在集中装修期间,为能尽量给业主装修提供方便,物业暂未启用单元入户闭门系统,现各方条件已经成熟,物业已恢复单元入户门禁系统。对于业主要求退还可视门铃安装费的要求,经调查,现世纪名苑A期的可视门铃安装系统(包括门禁、安防系统)已全部装好,该情况与世纪名苑B区可视门铃安装系统(包括门禁、安防系统)还未安装完毕不同(经协调世纪名苑B区可由业主自主选择安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文山云开投资有限公司在收费前已对1800/户的可视楼宇对讲系统费进行了价格公示,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前期物业合同》中未对此项价格进行约定,该项收费的投诉属于合同纠纷,如有异议可以向文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主反映开发商对收取的商品房燃气安装费未按要求进行清退的问题。目前,文山云开投资有限公司(世纪名苑的开发商)及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将延期退费的申请交到我局,我局于2022614日召集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文山市房管中心、文山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对规范商品房燃气收费相关事宜进行商议,会议达成一致意见:在清退多收款项的过程中,确有因疫情和其他原因导致2022630日前退费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向文山州房地产业协会报告,由协会统一提出分期、延期退还,抵扣物业费的书面申请并附详细的退费方案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四部门联合商议后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针对世纪名苑一期业主投诉的对文山云开投资公司收取可视系统费用调解过程中因开发商胡兴全拒绝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情形,于2022419日出具了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文市场监管终(2022)第02号),决定终止调解。在接到反映后,新平街道于2022616日再次组织工作人员到物管公司进行调解,物管公司总经理拒绝调解,建议业主采取司法程序解决。

关于小区物业费、电梯使用费、二次增压费高于周边同类小区的问题。

经查,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676号)的相关规定,小区的物业费、电梯使用费、二次增压费不在云南省定价目录中,属于市场调节价,市场调节价的收费主体可以自主制定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的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核实,上述三项费用在《世纪名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均有约定,物业公司按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并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及物管公司醒目处进行了价格公示。未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

关于小区电费由物管代收,代收标准为每度0.58元。的问题。

经查,根据《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文发改价格【2019343号)和《文山电网销售电价表》规定:从201971日起,文山市居民生活用电(合表用户)的电价是0.51/千瓦时。因小区用电还涉及公共照明及其他电能损耗,我局正在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向物管和供电公司调取相关数据,用电数据涉及所有业主且世纪名苑A区电费收取时间较长,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小区地下停车场积水的问题。

经查,因城南地势较低的实际客观原因,多数小区的地下室均普遍存在渗水现象,且因世纪名苑西侧、北侧的市政道路和地下管网均未建设完善,导致排水不畅,常规沉降开裂造成世纪名苑A区确有轻微渗水现象。对此,开发公司联合物业公司安排有工程专员进行现场查勘及整改修复,目前该现象已有所改善,剩余问题开发公司会联合物业公司继续查勘及修复。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房管中心已督促物业公司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并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小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文山市书记市长电子信箱办公室

2022622

处理对象 文山州政府
处理时间 2022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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