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20610004 | ||
标 题 | 村里的恶霸欺负人 | ||
地 址 | 广南县珠街镇放羊村 | ||
发件IP | 124.160.210.* | ||
写信时间 | 2022年06月10日 | ||
信件内容 | 反映村民修建房屋时占用村集体空场空间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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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村民修建房屋时占用村集体空场空间”的问题已责成珠街镇人民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是珠街镇放羊村委会放羊村小组李某庄户,该户在建房期间,占地面积原址原建(未占村集体空场),在建第二层时(建筑面积),左侧山间板面超出占地面积原址原建1.5米(板面距地面高层5.8米),部分群众反映要求制止李某庄不得占用村集体空场空间的问题,经村小组、村委会干部多次调解和劝阻无果。村小组、村委会将该纠纷推送到珠街镇人民政府,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组织司法所、自然资源所、信访办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笔录显示,李某庄占集体空场空间事实存在。并召开本村群众大会,群众大会同意李某庄第二层板面只能超出30CM—50CM(群众会议记录显示),李某庄不听劝阻。经司法所、自然资源所、信访办等相关部门多次对李某庄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协商调解,李某庄依然不听劝阻,继续按照超出1.5M位置进行施工。于2019年8月19日珠街镇人民政府对李某庄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珠政行罚告字(2019)第1号。李某庄依然未按告知书的条款履行,继续施工。镇党委政府向广南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和律师团咨询此事,被告知该矛盾纠纷属于村集体与村内个人纠纷,不属党委政府规划的权限范围。2019年9月22日,经班子会议讨论(会议记录显示),班子同意按规定撤回行政处罚告知书,由村集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村集体没有提起诉讼至今无果。 今再次收到您反映此事后,珠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组织综治相关人员和挂村领导再次深入了解和查阅相关资料,同时组织召开本村党员、新老干部、部分村民代表进行协商,属个人侵占村集体空场,村集体同意提起诉讼,党委政府将对村集体提起的诉讼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关于李某庄在上层搭建彩钢瓦超出40CM盖在您家厨房上作为李某庄上层屋檐滴水处的问题,李某庄自称:其房屋后面原来是存在40CM的屋檐水沟,是您家建厨房占用了李某庄的屋檐水沟。经多次找李某庄协商此事,李某庄坚持自己的原则,调解难度大,调解不成功,建议您向法院提起诉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广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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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2年0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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