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10204001 | ||
标 题 | 供排水公司服务意识缺乏手段粗暴导致群众缴纳高额违约金 | ||
发件IP | 218.202.54.* | ||
写信时间 | 2021年02月4日 | ||
信件内容 | 反映文山市供排水公司恶意收取高额违约金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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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文山市供排水公司恶意收取高额违约金”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违约金的收取均是按照《城市供水条例》的相关条款和发改部门的相关文件依法依规收取,不存在恶意多收违约金的情况。违约金的收取目的主要是为了督促、提醒用户按时缴费,不以此为盈利目的。 为了解决部分用户未自费开通欠费短信提示服务的情况,我公司在2018年底开通了微信缴费业务,除了正常缴费业务功能外,还具备查询个人缴费、欠费时长、预存抵扣等多项业务功能。与此同时根据公司现行收费规定,违约金的缴纳金额最高不能超过水费本金。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公司与您联系沟通后,就相关争议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达成了共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文山供排水总公司 2021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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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1年03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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