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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0818004
标    题 关于丘北县廉租房分配问题
发件IP 218.202.54.*
写信时间 2020年08月18日
信件内容

反映丘北县廉租房分配不公问题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丘北县廉租房分配不公的问题已交我县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08年以来,文山州共下达丘北县公租房(含廉租住房)筹建计划任务11903套,实际建设12312套,已分配12052套(其中预分配264套),剩余未分配260套(配建于工业园区内),分配率达到98%。而目前,丘北县公租房轮候库中还有1200户轮候家庭,其中符合发放租赁补贴条件的有814户,20206月底前启动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因此,反映的需要房子的人员分配不到,主要原因是公租房房源不足问题导致,但丘北县一直以来,均采取租赁补贴补充的方式进行保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以及丘北县当地保障标准,还有部分符合公租房实物配租,但却不符合发放租赁补贴,因此,暂时无法做到应保尽保。

20161125日印发了《丘北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丘政发〔2016242号),20198月修订了《丘北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丘政办发〔2019137)适当放宽户籍、住房、财产和收入等条件,及时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积极稳妥拓宽住房保障覆盖面,将本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在丘北县城区内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丘北县藉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在丘北县城区内租住房屋满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灵活就业人员;在丘北县城区内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非丘北县藉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让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群体应保尽保

丘北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均严格执行《丘北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住房保障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公共租赁住房实行一年审,联合民政、公安、自然资源、市监、社保、金融、税务、住房公积金等信息查询比对,对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财产、社保、经济状况及其它涉及住房保障领域的信息进行动态监测,并不是靠关系申请公租房。

根据《丘北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丘政办发〔2019137)第二章第十二条(四)已明确家庭自用代步车辆或运营车辆价值在8万元(含8万)以上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自用代步车辆或运营车辆价值在8万元以下的是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

为切实解决公租房分配问题,下步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对象信息审核,联合民政、公安、自然资源、市监、社保、金融、税务、住房公积金等信息查询比对,对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社保、经济状况及其它涉及住房保障领域的信息进行动态监测。二是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大核查活动,对已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已配租的在保障对象进行大核查活动,认真制定大核查活动实施方案,责任到人,逐一入户,全力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质量,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让党的政策真正惠及到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三是动态化管理常规化,开展季度检查申请居住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发现并依法依规处置保障性住房空置以及转租、转借、调换等违规行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丘北县人民政府

202092

处理对象 文山州政府
处理时间 2020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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