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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0106004
标    题 关于违建房屋后续
发件IP 218.202.54.*
写信时间 2020年01月6日
信件内容

反映漂漂大寨村民违建行为依然存在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漂漂大寨村民违建行为依然存在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该处房屋是林某某一家7的唯一住房,其长子已婚并育有1个小孩,现年5岁,现其长子夫妻及小孩在外租房居住;林某某夫妻在该房屋内搭地铺居住,其次子及祖母在亲戚家住。林某某户为了一家7口过上正常的生活,结束寄人篱下的日子,对该住房三楼进行简易装修,计划把老人接回家过春节,没有继续扩建房屋。

关于是否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问题。所谓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完善用地手续、建房许可手续。是指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法律授权的框架内,对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方式、处置措施,按国家对宅基地管理和保障群众利益的政策规定,结合违法行为人的实际情况,完善用地手续、建房许可手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完善用地手续、建房许可手续。并不是处置所有类似违法行为唯一措施。

林某某户符合分户条件是客观存在事实,应该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法律授权的框架内,对其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方式、处置措施,按国家对宅基地管理和保障群众利益的政策规定,完善用地手续、建房许可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西畴县自然资源局

2020121

处理对象 文山州政府
处理时间 2020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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