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00106002 | ||
标 题 | 请把广南县者太乡未昔村委会移回它的原来地址办公 | ||
发件IP | 112.116.210.*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1月6日 | ||
信件内容 | 反映未昔村委会与清水江林业局争权夺利,建议将其移回原来办公地址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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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未昔村委会与清水江林业局争权夺利,建议将其移回原来办公地址办公”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未昔村委会位于者太乡西南部,距乡政府所在地25 公里,全村国土面积82.45 平方公里,辖哪苏、纳施、未档等22 个村小组,居住着汉、壮、苗、瑶、彝5 个民族,总人口5259 人。未昔村委会原址为未昔村委会未昔小组村内,当时未昔小组交通条件落后(无进村公路),不利于群众办事,为提高服务群众质量,未昔村委会于1996 年10 月,报上级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于1997 年8 月搬迁至未昔村委会纳施村小组清水江街道处办公。 经调查,村委会不存在与清水江林业局争权夺利、扰乱纳施街道的行政秩序和违法乱建的情况,也不存在村干部、乡干部带头违法违纪,包庇纵容的问题;您所述已建房在清水江林业局的农民住房,可由林业局代收国家土地使用税一说与国家政策不符。 感谢您对我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广南县人民政府 2020 年1 月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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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0年0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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