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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0103003
标    题 请父母官为民做主
发件IP 183.224.155.*
写信时间 2020年01月3日
信件内容

反映明都房地产公司在香樟苑小区旁施工,因未对施工区域做防护措施,导致那素村多次房屋受损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王静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明都房地产公司在香樟苑小区旁施工,因未对施工区域做防护措施,导致那素村多次房屋受损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1028日,明都地产在平整场地时发现那素村靠近幼儿园路面局部开裂,部分房屋一地板及墙面开裂,得知情况后明都地产立即停止施工,并进行土方回填压实,安排专业人员现场查看开裂情况并进行观测。现在施工方停工,并且同意将您3户危房推倒按框架结构重建。

1028日您3户先到明都地产反映情况,然后到县政府反映,县政府信访局做了登记。111日上午,住建局、教体局、新华镇政府、文华社区、明都地产和那素村受影响群众代表12人在明都地产项目部召开协调会。一是明都地产即日进场施工,做好裂缝处理防止雨水灌入,按照设计要求开展抗滑桩施工工作,尽快完成抗滑桩施工;二是明都地产付费让您等3户居民搬到安全稳固地方居住,直至项目点抗滑桩完成且经检测无影响后为止;三是检测方全天候检测,及时将检测情况报相关部门并让群众知晓;四是明都地产聘请了有资质的并得到您等3户居民认可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受损房屋进行鉴定评估。现明都地产已安排您等3户暂时住在出租房,费用由明都地产负责。

目前您等3户赔偿要求随着协调逐步提高,因此未达成赔偿协议。建议您3户本着公平对等的原则继续与明都房地产进行协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新华镇人民政府

2020110

处理对象 文山州政府
处理时间 2020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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