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00103003 | ||
标 题 | 请父母官为民做主 | ||
发件IP | 183.224.155.*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1月3日 | ||
信件内容 |
反映明都房地产公司在香樟苑小区旁施工,因未对施工区域做防护措施,导致那素村多次房屋受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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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王静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明都房地产公司在香樟苑小区旁施工,因未对施工区域做防护措施,导致那素村多次房屋受损”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10月28日,明都地产在平整场地时发现那素村靠近幼儿园路面局部开裂,部分房屋一楼地板及墙面开裂,得知情况后明都地产立即停止施工,并进行土方回填压实,安排专业人员现场查看开裂情况并进行观测。现在施工方已停工,并且同意将您等3户危房推倒并按框架结构重建。 10月28日您等3户先到明都地产反映情况,然后到县政府反映,在县政府信访局做了登记。11月1日上午,住建局、教体局、新华镇政府、文华社区、明都地产和那素村受影响群众代表12人在明都地产项目部召开协调会。一是明都地产即日进场施工,做好裂缝处理防止雨水灌入,按照设计要求开展抗滑桩施工工作,尽快完成抗滑桩施工;二是明都地产付费让您等3户居民搬到安全稳固地方居住,直至项目点抗滑桩完成且经检测无影响后为止;三是检测方全天候检测,及时将检测情况报相关部门并让群众知晓;四是明都地产聘请了有资质的并得到您等3户居民认可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受损房屋进行鉴定评估。现明都地产已安排您等3户暂时住在出租房,费用由明都地产负责。 目前您等3户赔偿要求随着协调逐步提高,因此未达成赔偿协议。建议您等3户本着公平对等的原则继续与明都房地产进行协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新华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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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0年0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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