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11111111111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正文

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30618—0018  文  号  文办发〔2023〕18 号
 来源  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06-18

各县(市) 党委和人民政府,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州属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文单位:

《文山州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8日

文山州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2〕17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快城乡建设绿色转型,推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乡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城市病”“有新房无新村”等问题得到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乡发展质量、综合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区域绿色协同发展。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合理设定城镇建筑面积发展目标,严控高耗能公共建筑建设,推进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实现城镇化率大幅提高。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按照城郊融合、集聚提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兴边固边等类型,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建立健全与人口构成、产业结构相适应的租售并举住房供应保障体系,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集约节约用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点推动以“一湖一河”为重点的河湖保护治理,坚决打赢“湖泊革命”攻坚战、持久战,加快形成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宜居舒适的人居环境,全面构建城乡生 态安全格局。〔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民政局、州水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优化城市设计,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引领和管控,落实“多规合 一”,以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做好城市设计。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加强公共空间界面管控,塑造各具特色的城市空间形态。保护城市山水自然风貌和历史文化风貌,加快城市周边特别是面山的生态修复和建设。以“微改造+精提升”的方式,打造“金角银边”市政道路景观和城市景观风貌样板工程,实现一路一景、移步换景的城市空间景观。加强城市管理,着力 开展“城市病”整治,加快清理城市乱象,推进城市功能完善工 程,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按照“因地制宜,区域均衡”原则,加快推进停车空间建设,提升智慧停车服务水平,配套建 设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系统及行人过街设施,引导绿色交通出行。推进新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集中式充电设施,鼓励公共场所增加充电桩服务。提升城市出入口建设管理水平,以打造美丽花园为目标,结合“千里绿道、万里花带”建设,融入绿色铝、 三七等特色产业元素和主题。〔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乡村振兴,建设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深化“一平台、三机制”,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面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坚持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加快构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持续推进“一县一业”“6个百万亩(头)”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着力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立足于村寨实际,科学定位发展方向,不断完善实施路径,充分挖掘潜力。强化县、 乡、村统筹,大力推进村庄规划试点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布局、人居环境、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以自然村为建设单位,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和农房设计、农房建设、村庄建设三个现代化。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加快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强农房建设和技术服务,培养传统工匠,建设新型农房,完善水、电、气、厕配套附属设施,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因地制宜推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依托打造独具特色的山水田园乡村旅游目的地,推动乡村旅游开展绿 色发展示范,充分考虑乡村发展基础,尊重村民意愿,遵循乡村建设规律,突出乡村特色和田园风光,保存乡村生态风貌。全力解决集镇“脏乱差”现象,推动服务功能持续增强,集镇面貌明显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牵头单位:州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提升建筑品质,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实施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推行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统筹布局市政基础设施,持续提高新建建筑效能水平,深入推进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有序推进海绵城市、绿色城镇、绿色社区建设。扩大城镇绿色建筑覆盖面,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工作,不断延伸绿化空间,增加绿量,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推进生态空间共享,全面提升建筑能源利用率。因地制宜推广适用的建筑节能低碳技术,提高建筑平均节能率,降低碳排放强度。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补齐短板弱项,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深入开展城乡基础设施建档和现状普查工作,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专项行动,提高基础设施绿色、智能、协同、安全水平。“一城一策”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用“绣花”功夫实施“微 改造”,不随意拆除老建筑、砍伐老树,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围绕“功能完善、品质提升”目标,加快推进 供(排)水、供电、供气、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新建城市新区、住宅小区及公共服务区域严格按照管道燃气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的原则同步建设。 加强城市破损道路修复、维护管理,优化城市道路线型,提高路网密度,规范设置城市道路标识,合理布局和建设城市公交专用道、慢行系统,加快推进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巩固交通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促进连接城乡、快捷便民,不断增强通行效能。加强人民防空、防灾减灾、公共消防设施、生命线通道工程和应急避难场所、无障碍通道等建设, 提升城市韧性。按照分级配置、混合兼容的原则改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设覆盖医疗、健身、养老、育幼的综合服务功能圈。巩固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成果,大力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建立完善地下管网数字化信息系统平台,提升智慧化运维管护水平,加快推进文山市、砚山县、富宁县污水处理厂新建和其他扩建项目,加快集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处理厂(站)治理,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提升资源化利用率。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监管,实现乡镇和行政村垃圾中转设施全 覆盖。到2025年,城市(县城)污水收集率达到93%以上,其 中文山市达到95%以上,收集后处理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应急局、州民政局、州交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突出地方民族特色,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坚持政府引导、人民主导、社会参与、统筹推进,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将城乡历史文化与城乡规划统筹布局,注重历史文化的融入和打造。采取经济适用、实用、管用的改造措施,建立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健全管理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坚持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相结合、农耕文化和现代要素相结合,注重保护自然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突出植物地带性风貌特色、突出文化风貌特点,保护和利用古村镇、民族村寨、文物古迹等,避免过度开发。制定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措施,完善整体性保护措施和评估退出机制,提升整体性保护意识。加大全州代表性传承人培训培养,提升传承人责任意识,夯实传承能力和水平,形成传承梯队结构,传承传统建筑绿色营造方式。〔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转变建造方式,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建立绿色节能降碳备选项目库,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推广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积极稳妥发展装配式建筑,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推进绿色宜居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引导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建筑和农业生产中的充分应用。加强建筑拆除管理,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力度,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鼓励社会投资积极采用绿色建材,显著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运用比例。到2025年,城镇装配式建筑和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 的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20%。〔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

(八)坚持绿色发展,大力推进绿色生活。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加强绿色生活优秀典型挖掘和宣传,营造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促进绿色低碳消费,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节水等生活器具,倡导居民培育节水、节电、节气等绿色低碳生活习惯。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规范设置垃圾分类投放标志,合理布局居民社区、商业场所等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加快推进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可回收物利用产业链。推进固废集中处理产业园区建设,加大固废产业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力度。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通过城市用地布局引导职住平衡,将通勤距离、时耗控制在合理范围。开展绿色出行倡导行动,改善绿色出行环境,提高绿色出行比例和品质。到2025年,生活 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各方面各环节,落实州、县(市)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调研督导,各县(市)要明确本地区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州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做好政策衔接,制定标准制度,落实“三法三化”和“三个马上”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推 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健全支撑保障体系。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资源价格、财税、绿色金融等政策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市场主体绿色生产和消费。有条件的县(市)可针对实施主体制定完善的激励机制,扶持具有生机和活力的绿色创业项目。

(四)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在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增加相关培训课程,找准文山定位,结合文山实际,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教育宣传和舆论引导,普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有利于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社会氛围。

解读:《文山州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http://www.ynws.gov.cn/info/3109/314436.htm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主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信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箱:wszzfw@163.com
投稿邮箱地址及电话:wszzfw@163.com,0876-3990249;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6-3990268
ICP备案号: 滇ICP备050003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6000023    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