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养护工作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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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文山百色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21〕21号)(以下简称《意见》),已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为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领会《意见》精神,对普通国道省道的审批程序、建设管理、养护管理、依法治路等工作认真研究,切实提高普通国道省道建设管理水平。州交通运输局、文山公路局要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州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协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建设、管理、养护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好全州普通国道省道项目工作 (一)“十四五”发展目标。实现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70%以上,普通省道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50%以上,普通国省道公路平均优良率达到80%以上,到“十四五”末,力争完成国道G219新桥河(屏边段交界)至歪邓桥段314.963公里改造,省道100公里提级改造。 (二)中长期发展目标。实现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90%以上,普通省道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90%以上,普通国省道公路平均优良率达到90%以上,在“十四五”末的基础上,到2035年,力争建设完成国道改造项目200公里、省道提级改造200公里。 三、强化资金保障,切实做好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养护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争取项目入库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政办发〔2020〕125号)要求,落实地方配套养护资金,认真抓好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加强检查考核,切实提高公路路况水平和服务能力。州交通运输局与文山公路局要共同做好2021年过渡期原县(市)管养国道及原省管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文山公路局要安排各公路分局积极做好当前管理养护的普通省道路产档案清理工作,待时机成熟时移交各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养护。
2021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养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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