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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自然资源类资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00902-162504-647  文  号  文政办发〔2020〕88号
 来源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8-20

各县(市)人民政府,文山百色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文山州自然资源类资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已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州自然资源类资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发〔2017〕12号)、《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国有企业资产资源整合重组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8〕102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州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筹建方案的批复》(文政复〔2019〕5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全面加大全州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类资产资源统筹开发力度,坚持利用市场化手段,把优势资产和优质资源配置到优质企业,增强州级国有企业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二、整合原则    

(一)市场化原则。以法律和经济措施为主,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以市场经济通行的手段实现自然资源类资产资源整合。    

(二)产权清晰化原则。整合资产资源过程中明确产权主体及相关资产资源的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等权利;清晰界定产权归属、理清产权关系、权责关系等。    

(三)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整合全程合法合规。    

(四)开发与保护并重原则。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开发各类自然资源,建设环境友好型工程,重视生态修复,保障各类自然资源可持续开发和利用。    

(五)统筹有序与综合利用原则。提升综合协调沟通及管理能力,促进自然资源整合开发工作有序推进;利用科技手段统筹开发自然资源,实现各类自然资源利用效益的提升。    

三、整合主体    

文山州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整合主体,按照本实施方案投资各子公司,以其为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共同组建文山州土地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投公司)。    

四、整合目标    

通过资产资源整合,把文山州土地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打造成资产规模达到200亿元以上,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实力雄厚、运营规范的现代国有企业集团。    

五、整合内容和整合方式    

(一)土地资产资源    

1.城镇国有建设用地资源    

整合内容:尚未处置的州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的建设用地和因改革改制、办公地址搬迁等原因需处置的土地;文山机场、富宁港、城镇轻轨站、火车站、高速路县城出入口、文砚大道、天保口岸、田蓬口岸、都龙口岸等重大基础设施周边建设用地,及其与城镇连接道路两侧土地的前期开发;全州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区域周边土地;全州重点物流园区和重大专业市场、口岸边民互市市场、停车场、农贸市场等国有建设用地。    

整合方式: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自然资源储备中心)按年度提出土地储备计划,报州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土投公司以市场化方式进行土地前期开发。    

2.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资源    

整合内容:全州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包括补充耕地项目、提质改造项目、土地复垦项目、生态修复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等)。    

整合方式:根据全州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资源调查成果和项目实施计划,支持土投公司以市场竞争方式成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收益按土投公司与县(市)达成的协议确定,委托土投公司开展全州补充耕地指标收储流转服务。土投公司的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全额划拨给土投公司。    

(二)矿产资源    

整合内容:州级政府及其所属国有企业持有的矿业权或矿业股权;属于州级政府的产能指标;已设置的矿业权;未设置矿业权的空白区;废弃矿山及其尾矿、零星分散矿产资源等。    

整合方式:州级政府及其所属国有企业持有的矿业权或矿业股权以及属于州级政府的产能指标划转土投公司经营、管理;已设置矿业权的,支持土投公司通过全资收购、控股、参股等市场化方式参与勘查、开发;未设置矿业权的空白区,支持土投公司开展全州地质找矿工作,依法取得矿业权并进行资源勘查和开发;已废弃的矿山,由土投公司筹资进行恢复治理,并对其中可利用的尾矿进行综合回收利用。    

(三)全州自然资源事务咨询经营主体和业务整合    

整合内容及方式:州国土资源事务中心划转成为土投公司全资子公司(已完成);尚未改制的县(市)国土资源事务中心(除文山市)经营类资产资源,支持土投公司与各县协商进行改制重组成立自然资源事务服务公司;在已撤销国土事务中心的西畴、麻栗坡新设自然资源事务服务公司,成为土投公司控股子公司;支持土投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对已改制成为民营企业的广南县国土事务中心进行整合控股经营。    

六、整合后的公司架构    

土投公司整合上述资产资源主要以股权为纽带,以经营范围为基础,属州级所有或掌握的资产资源,直接整合到土投公司;属于各县(市)所有或掌握的资产资源,由土投公司与各县(市)成立公司合作开发经营。具体方式如下:    

(一)属州级的同类资产资源    

由土投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管理经营。    

(二)属县(市)所有或掌握的各类资产资源    

由土投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县(市)分别成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整合资产资源进行综合开发,所得收益按股权进行分配。    

(三)整合完成后的公司架构图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各相关企业,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服从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服务全州经济发展大局,打破条块分割的格局,排除既得利益者干扰,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整合重组工作,确保整合重组工作圆满成功,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抓紧工作落实。方案批准后,州国资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投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抓紧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完成整合工作。    

(三)加强工作衔接。由于土投公司属新成立公司,各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组建尽快完成;土投公司要统筹安排好公司组建、整合重组和生产经营,确保各项工作协同推进。    

(四)明确工作职责。州国资委要履行出资人职责,体制机制保障和监督管理到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做好法律和政策指导,协调好州县(市)相关单位和部门,全力整合资产资源,支持土投公司发展壮大;各职能部门、各县(市)政府要克服困难、排除干扰,确保整合措施在本部门、本县(市)范围内得到落实。    

(五)加强督促问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法定程序稳步推进,既要防止畏难不前,又要防止违规冒进。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争取各方面的理解支持,扎实推进资产资源整合工作。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违反廉政纪律、侵犯国家权益造成资源资产流失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追究。    

http://www.ynws.gov.cn/info/3109/270952.htm

http://www.ynws.gov.cn/info/3109/270953.htm

 

 

 

 

解读《文山州自然资源类资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 http://www.ynws.gov.cn/info/3109/270953.htm

图解《文山州自然资源类资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http://www.ynws.gov.cn/info/3109/2709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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