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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2021-10-25 16:52  来源: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近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文山州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是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重大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在应急救援领域落实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的具体体现,对理顺并规范全州应急救援领域各级政府权责关系,加快推进全州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文政办发〔2015〕107号)要求,为便于全州各级各部门更好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推进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规范化、法律化。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要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2021年1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1〕4号),从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等三个方面划分中央财政事权、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地方财政事权,明确相应支出责任,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州级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改革精神,根据《云南省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1〕4号),州财政局会同州应急管理局在全面厘清现状、开展研讨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报经州人民政府审定印发,对全州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划分细化,形成与现代财政制度相匹配、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权责清晰与高效协同紧密衔接的划分模式,为全州应急救援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内容、配套措施等三个方面,核心是主要内容。“主要内容”部分,分别对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了划分。在中央、省改革方案总体框架下,进一步契合我州实际,突出权责对等,强化改革落实。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结合,坚持依法管理,健全充分发挥各级积极性体制机制,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充分发挥我州应急管理体系特色和优势,健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加快推进我州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确定财政事权范围。围绕中央、省改革方案,对确定为地方事权进行细化,没有新增事权项目。      

(三)明确责任划分。划分州、县(市)财政事权。中央、省改革方案确定为地方财政事权的,依据外溢性、受益范围、获取信息便利等情况,结合我州现状,将地域性强、直接面向基层、与提升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密切相关的事项,划分州、县(市)财政事权。其中,中央、省、州、县(市)共同财政事权5项,省、州、县(市)共同财政事权4项,州、县(市)承担财政事权5项。

(四)明确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强化对改革进展情况的评估,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及时总结改革成果,全面梳理、适时修订相关法规制度,逐步实现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支出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安全发展理念,筑牢防灾减灾抗灾、安全生产防线,根据改革确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合理安排预算,落实支出责任。加强州级统筹,属于州级财政事权的,由州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不要求各县(市)安排配套资金或提供经费支持。县(市)级财政事权,原则上由县(市)政府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确保承担的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对县(市)政府因自身财力不足,履行财政事权存在困难的,州级政府通过本级或向上级争取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予以支持。跨区域调动救援队伍按照“谁调动,谁补偿”的原则承担相应支出责任。跨区域调用应急物资按照“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承担应急物资调运支出责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提高应急救援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三是协同推进改革。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同其他改革紧密结合、协同推进、良性互动、形成合力。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阶段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等事项由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完成整合前,总体维持原公安消防部队财政管理模式,中央、省级、州级、县(市)级承担的支出责任不变;待队伍整合完成,根据队伍管理体制、事权职责调整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后,再行研究确定省级、州级、县(市)级支出责任。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1〕113号)  

http://www.ynws.gov.cn/info/5476/2894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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