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是州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加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简称州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牌子。州级财政按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保障方式进行保障,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列入州级财政预算。
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州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承担的职能整体划入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检验检测职责划入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将文山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相关检验检测职责划入州检验检测认证院。
一、职责任务
州检验检测认证院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维护党对检验检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州检验检测工作发展规划及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产业技术研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州检验检测、重点产业技术研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食品、粮油及其加工品(含储备粮、军粮、救灾救济粮等)、生产生活用水、药品、医药制剂、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及相关产品、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资源与环境、其他工业产品等领域的检验检测及技术研究、药品质量鉴定工作。协助开展食品、农产品、工业产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监督抽检及药品监督抽查、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
(三)负责计量检定、校准、检测、测试工作及相关技术研究。
(四)负责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特种设备事故鉴定及仲裁检验,安全阀、电梯限速器校验,开展相关技术研究,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等工作。
(五)开展公共场所与工作场所卫生、食(饮)具消毒效果、消毒类产品、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医疗机构及非医疗机构辐射、洁净间、土壤、固体废物、辐射环境检验检测及相关技术研究,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等工作。
(六)开展计量、特种设备、药品、食品、农产品、化妆品、工业产品等领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学研究、认证评审、人员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七)负责建立检验检测应急协同配合机制,承担职责范围内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工作,承担重大活动食品、农产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保障服务。
(八)开展科技创新、技术研发、科研成果转化运用;引入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九)开展技术标准研究及制定修订工作,推动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相衔接,为重点产业、特色产品拓展国内、国际市场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全州重点产品与州内外同类型产品技术、质量比对检测,为重点产品质量提升、产业布局调整提供技术服务。
(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令性检验检测任务原则上交由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承担,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根据工作实际可以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十一)统一承担州本级和文山市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行业检验检测职责。
(十二)指导县、乡检验检测工作和特色产业技术研发与技术标准制(修)订等工作。
(十三)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州检验检测认证院设下列正科级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政务运转、文电办理、会议、安全、保密、宣传、公车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单位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和院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协调、落实等工作;负责新购置设备验收、交接工作(含在用设备维修后)、负责购置标准物质、消耗材料、办公用品等外购物资的采购、交接工作;负责编制、完善单位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二)财务部。负责单位资金的预算、使用及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财务规划、财务预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日常财务收支、票据的管理与使用,负责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申报、采购、验收等工作,负责收费管理工作;参与重大开支和重点建设项目论证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制科技项目经费的预决算工作。
(三)质量管理部(认证评审中心)。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维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组织实施内审、管理评审及客户申投诉处理等质量活动,组织各类资质申请、复评、扩项、能力验证、认证评审等工作;负责实验室设备实施、检验检测技术运作管理,组织供应商评价、仪器设备采购技术论证;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牵头负责设备量值溯源,参与设备采购、验收、设备事故调查工作;承担设备、人员、检验检测技术档案管理;负责单位的技术标准库维护及查询更新、技术专家库、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管理工作;牵头开展技术相关工作。
(四)事业发展部。拟订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外项目合作,拓展检验检测市场,负责项目前期调研、谈判、合作协议起草、项目跟进、合作期间维护等工作;承担检验检测业务报检、接样、登记、样品管理工作,报告或证书输出、发放、存档(含原始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办理企业商品条码相关工作;承担抽样工作,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回访等工作;对接文山市相应检验检测工作。
(五)重点产业研究中心。统筹州、县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重点产业研究、核心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发工作;开展三七产品检测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标准(规程)制(修)订、重点产业技术研究、核心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发工作,完成三七检验的方法、设备、仪器的研究与开发任务;组织并开展对该类产品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其他与本行业有关的技术业务工作;负责制定单位科研项目和课题规划,并开展评审、实施等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负责科研成果转化运用工作;牵头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开展重点产业节能减排、节能降耗技术研究;负责重点实验室申报管理工作;开展检验检测政策研究、服务重点产业研究、深化改革研究。
(六)农产品检测中心。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州域内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开展质量安全监测(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复检工作,承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指令性任务及州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检测工作;依法对全州开展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价、风险预警、风险提示、风险交流和科学研究等工作;负责县乡农产品检测机构、农业生产组织、农产品流通组织(含批发市场和配送中心)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七)药品检测中心。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三品一械”监督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科学研究、技术咨询等,确保公众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承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验、风险监测等指令性任务,以及辖区内县级快检结果验证等药品安全技术保障;对辖区内药品安全案件侦破、打假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应急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等开展技术侦查。寻找科学可靠的技术侦破依据和执法依据;指导县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药品常规理化检验、快速检测、风险监测、安全信息报送等业务,以及指导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检验部门或者检验人员的业务技术工作;为辖区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社会需求,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人才培养、技术推广等技术服务;对药品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物质、快检技术、安全监测、应急排查等进行科研和技术创新。
(八)粮油与食品检测中心。承担食品、三七及制品、生产生活用水等检验检测工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检验服务;提供食品标准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等工作,承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验、风险监测等指令性任务;负责做好文山州辖区内的各级储备粮、油的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做好军粮质量的抽检工作;负责做好救灾救济粮、学校学生营养餐用粮油及其他政策性粮油的抽检工作;负责市场粮食、油料、油脂及其制品的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完成文山州辖区的新收获粮食风险监测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的抽检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人才培养、技术推广等技术服务。
(九)计量检测中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授权范围内的强制检定、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及校准的量值传递工作,承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抽检等指令性任务;研究起草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技术规范;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人才培养、技术推广等技术服务。
(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负责全州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修理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特种设备事故鉴定及仲裁检验;负责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检验服务;承担特种设备委托检验检测、安全阀校验、电梯限速器委托校验服务,危险化学品金属常压罐体委托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咨询服务;负责配合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工业产品检测中心。承担工业产品检验检测工作;承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验、风险监测等指令性任务;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人才培养、技术推广等技术服务。
(十二)信息中心。负责检验检测信息资源整合和信息化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登记保护、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涉密介质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检验检测大数据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负责数据技术推广应用、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及大数据采集管理、统计分析、开发应用工作;承担检验检测年报编制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信息安全审查工作。
(十三)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开展计量、特种设备、药品、化妆品、农产品、工业产品等领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推广工作;开展与外部技术团队、人才的业务合作;承担重点企业、龙头企业、检验检测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和业务能力提升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取证和委托培训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部)。负责单位党务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服务;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群团工作,承担纪检监察、意识形态、信访、工会、共青团、青年、妇女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岗位设置聘用、工资、绩效、五险两金申报、核算、汇缴、补缴、职称评定、干部考核任免、人事档案管理、老干、招聘、职工入职离职、调岗调薪、晋升、退休等人事手续办理、考勤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办公地址
文山市新平街道华平路9号
四、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电话:0876-2188422
六、负责人姓名
韦明(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