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十四五”工业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规划
前 言
工业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实施绿色可持续发展,提升工业绿色、低碳和循环发展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工业反哺生态环境、助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手段。为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工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加快生产方式绿色化,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发展,“十三五”期间,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出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基本实现了“十三五”规划和“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确定的主要行业、部门节能指标和任务,为“十四五”工业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文山州面临着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努力实现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要求,面临着云南省抢抓国家、省重大战略机遇、全面推动现代化文山的关键期,面临着省级政策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加快等良好的发展机遇,但也面临着能源环境制约不断加大、节能降耗空间进一步缩小、循环经济产业链亟待完善、技术支持能力较弱等严峻挑战。全面推进工业行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切实提高工业效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深入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是全州缓解能源资源与生态环境约束,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推动工业绿色转型,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重点任务,实现工业领域碳排放达峰的有力支撑。
为指导和推动全州工业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编制《文山州“十四五”工业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规划》。本规划在总结全州工业行业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文山实际、面向未来,按照战略性、宏观性、前瞻性和指导性的原则,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持把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硬任务,着力缓解工业资源环境约束,促进工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从根本上改变传统高碳生产模式向低碳发展模式转变,走有文山特色的工业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新道路。
本规划主要阐明到2025年全州工业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规范和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和方向,是工业行业在未来五年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依据,是全州工业节能低碳绿色发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本规划为文山州范围内,以工业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专项为基础,以实施工业绿色发展为目标,以工业节能降耗为动力,包括工业清洁生产、节能监察、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业资源循环利用以及节能环保产业等在内的各领域。
本规划期限为“十四五”时期,即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回顾
“十三五”期间,州委、州政府深入实施“工业强州”战略,全州工业战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推动工业绿色发展作为全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工业节能、低碳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水效提升、清洁生产、绿色制造等,全州工业绿色发展迈上了新台阶。
一、节能降耗方面
(一)工业节能形势严峻。文山是工业能源消费的重点州市。文山州在保障工业经济水平增长的同时,工业能源消费得到有效控制,但受新增项目能耗的影响,“十三五”末工业节能降耗形势十分严峻。“十三五”前四年,全州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从2015年底的1.83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19年底1.54吨标准煤/万元,前四年累计下降19.95%,完成进度127.61%,提前完成“十三五”指标。但2020年,随着文铝公司(含氧化铝)、神火公司、宏泰公司3户重点企业的逐步建成投产,全州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长较快,达305.09万吨标准煤(当量热值),同比增长30.40%;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3.14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不降反升50.30%,呈现上升态势。
(二)淘汰落后产能成效显著。全州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认真组织落实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圆满完成了省淘汰办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州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366.5万吨,其中,铁合金17.3万吨、水泥171万吨、炼铁178万吨、有色0.2万吨,初步测算,年节约116.93万吨标准煤。
(三)严格实施节能监察执法。共对68户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监察执法,下达整改通知书19份,督促完成整改,圆满完成了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任务。
(四)开展节能诊断助推企业降本增效。围绕水泥制造、建材、电解锰冶炼、生物制药、制糖业、水泥、冶金、化工、铁合金、铅锌冶炼、锑冶炼等代表性行业,积极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为29户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提出节能措施和建议70项,促进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实现降本增效,为全州工业结构绿色转型,能耗结构清洁化发展拓展新思路、新方法。
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
(一)资源综合利用逐年提高。培育云南九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壮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文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8户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并入选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名单。加大氧化铝、赤泥、选铁等利用力度,对暂时不能利用的尾矿,督促其按相关规定堆放和贮存。2018年以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逐年提高,分别为:5.04%、20.16%、26.63%。
(二)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效推动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推进有色、冶金、水泥、煤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挖掘节能潜力,提升能效和节能管理水平,积极组织中金共和、马关云铜锌业等10户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组织文山复烤厂、紫金钨业等6户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节能措施,进一步加大清洁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第二节 发展机遇
文山州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有矿床(点)816处,其中:大型矿床17个(包含伴生矿产),中型矿床37个。矿种有锡、锑、钨、铜、铅、锌、镍、钴、铝土、金、银、等四类58种,其中:锡储量居全国第三位,锑储量居全国第二位,锰储量居全国第八位,铝土储量居云南省首位。现已开发利用矿产达40余种。主要有马关都龙锡锌矿、文山州木利锑矿、文山州斗南锰矿、富宁县普阳煤矿等一批中型矿山。“十四五”时期,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深入推进工业节能,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为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指明了路径,为文山州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一、工业节能绿色发展的趋势
2021年全国两会,碳达峰、碳中和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将节能与循环经济定位在了新的高度,为冶炼、矿产品加工、包装、纺织、化工、电子、环保、城市垃圾、新型材料等多个产业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政策保障。“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进入新阶段,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工业领域“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开展绿色制造体系改革和建设,绿色工厂的国家标准正式公布实施,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和绿色产品等分行业的标准进一步完善。深入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创新绿色发展,坚持把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硬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深入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
二、工业固废循环利用的政策机遇
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主要领域和目标要求,提出了统筹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率稳步提升、绿色发展全过程推进、技术模式创新发展的重点任务,以及实施资源高效利用行动,全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实现新进步的保障措施,为有效推动工业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导向,立足制造强国、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加快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坚持“两型三化”发展方向,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传统工业绿色转型升级为重点,以绿色科技创新为支撑,全面实施工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各项措施,推动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深度融合,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推进机制,让绿色成为文山工业发展的鲜明底色。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主导。严格遵循市场主导与政策引导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低碳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涉及广泛,要发挥政府在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中的引导作用,优化工业结构布局,加强机制创新,推动工业领域全面开展低碳建设。同时,强化工业企业主体地位,在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中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引导、保护好企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市场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市场开发和引导,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共赢。
二、坚持创新驱动与绿色引领。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技术创新是实现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绿色技术创新与应用是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必然选择,鼓励推动发展节能、循环利用和环保技术装备应用,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工业生产过程。严格执行工业能耗限额、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标准和清洁生产指标体系,创建绿色工厂,推动能效水效“领跑者”工作,以绿色制造领跑、助推传统制造业改造,引领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提升。
三、坚持改造存量与优化增量。按照工业生产、能源消费方式转变相促进原则,转变生产方式,加快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加强工业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正确处理控能耗与稳增长、调结构的关系,推动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深度融合,推动工业绿色、循环、低碳和高质量发展。实现水电资源充分利用,推动绿色水电和绿色制造业深度融合,建设以绿色水电铝等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强化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打造绿色产业链,发展绿色供应链。
四、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对工业能耗、水耗、工业固废产生量进行分类,明确工业节能、节水和固废利用重点,采取不同措施和标准,全面推进、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国家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标准。围绕工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低碳及绿色制造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组织实施绿色技改工程,着力解决重点行业企业发展中的绿色转型问题,做好与绿色制造技术和信息化的融合,积极推进新兴产业和中小企业的绿色发展,加快工业绿色发展整体水平提升。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推动文山工业经济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稳步下降,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能源效率稳步提升。重点行业能耗增幅得到有效控制,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家准入值(限定值),并向先进水平迈进。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逐步下降,完成省下达的节能指标任务。
三、资源综合利用取得新进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处置率达95%以上、资源综合利用率年均增长2%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四、绿色制造体系日趋完善。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绿色能源和绿色制造实现深度融合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应用取得成效。
到2025年,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为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章 重点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践行绿色发展。围绕云南省工业绿色发展“862”战略举措,引导工业企业采用绿色环保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构建绿色生产供应体系。深入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步伐,推进工业领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动全州工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节 强化工业节能降耗
一、优化工业能源消费结构。坚持节能优先,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优化工业用能结构,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工业行业用能设备“电气化”和“燃煤燃油替代”改造,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燃煤锅炉“煤改气”技术改造工程。持续提高非化石能源利用比例,适时推进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储能系统建设,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生物质能在工业领域利用,推进应用适应新能源发展的工业园区智能微电网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源头控制。对现有载能项目认真进行排查、监察,确保能耗控制在国家要求范围内,对超出能耗标准的督促整改,不能整改的坚决关闭;对新上项目从严控制,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增长。二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以三七为主的生物医药产业、以绿色食品为主的食品加工业、以纺织服装为主的纺织业、以应用电子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等等,努力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三是推动产业延链补链强链。贯彻落实将文山州建设成世界一流“中国铝谷”要求,坚持铝要成材、材要成器的原则,大力延伸铝产业链,提高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降低铝产业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
二、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企业用能行为,促进企业依法用能。强化工业节能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加强节能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升节能监察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组织开展联合监察、委托监察,支持第三方机构为节能监察提供检验检测、咨询服务、数据核算、人员培训等服务。创新工作思路,对黑色、有色、建材、化工、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节能监察执法,扩大监察成效,利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将节能监察执法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三、组织开展系统性节能诊断服务。建立完善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推进的工作机制。按照《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及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要求,针对企业主要工序工艺、重点用能系统、关键技术装备、能源管理体系等方面,遵循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开展系统性节能诊断,全面分析节能潜力,提出节能改造建议,促进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鼓励工业园区开展区域节能诊断,大型企业开展自主诊断和专项诊断,加大中小企业节能诊断服务力度。做好诊断结果分析应用,对接、引导企业持续实施节能改造、加强节能管理,搭建节能技术装备推广、技术改造咨询服务等对接平台,提升节能诊断效率和覆盖面。
四、加快实施工业节能改造。强化工业节能,挖掘工业节能潜力,持续推动工业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引进先进适用节能新技术装备(产品),实现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绿化”,推动工业企业开展节能低碳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老旧锅炉、电机、变压器等耗能设备;推进工业锅炉、窑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改造,实施创建节能标杆锅炉房;开展泵、风机、压缩机等终端设备能效在线监测;实施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开展企业工艺集成与能量系统优化;实施新一轮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行动。
五、提升工业节能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接入端建设,实现数据与平台对接,以信息化为基础,全面提升能源管理水平促进工业节能降耗工作。鼓励企业加大能源管理投入,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企业实施能源计量器具数据化升级改造;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建设企业端能源管控信息平台;鼓励第三方机构建设企业能源管理服务云平台;鼓励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对园区和企业用能系统进行智能化改造,建设区域智慧能源系统。
第二节 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
一、深入开展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加大对企业固废产出、治理和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不断提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以高值化、规模化、集约化利用为重点,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化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产废企业主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落实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加快探索推动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促进尾矿、赤泥、锰矿渣、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企业联合科研机构和院校,积极攻关尾矿、电解锰渣、赤泥等难利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扩大利用规模。加强重点企业工业固废产生利用跟踪调度,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
二、提高大宗固废资源利用。持续提高粉煤灰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塌陷区治理、矿井充填生态修复等领域的利用,有序引导利用粉煤灰生产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绿色建材。稳步推进金属尾矿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及整体利用,推动采矿废石制备砂石骨料、陶粒、干混砂浆等砂源替代材料和胶凝回填利用,探索尾矿在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利用。加快推进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等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有价组分梯级回收。加强产业协同利用,扩大赤泥利用规模,提高赤泥在道路材料中的掺用比例,鼓励从赤泥中回收铁、碱、氧化铝,从冶炼渣中回收稀有稀散金属和稀贵金属等有价组分,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逐步提高冶炼渣综合利用率。大力推进赤泥、工业废弃硅微粉、硅渣的循环利用和绿色化处置;推进赤泥高碱性物质和有价金属回收、制备建筑材料等技术,推广低成本赤泥脱碱技术和成套设备的应用;鼓励工业硅生产企业加强废弃硅微粉、硅渣的回收利用,拓展硅微粉制备特种高分子材料、优质掺和剂、添加剂、催化剂等生产能力。
三、推进矿产资源和再生资源利用。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引领和推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走绿色发展道路;鼓励应用绿色采选技术,推动低品位矿、共伴生矿、复杂难处理矿产资源节约,实现矿产资源的高效节约利用。围绕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纺织品等主要再生资源,加快先进适用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推进再生资源跨区域协同利用,积极营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的落地兑现,保障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已公告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探索新兴固废回收利用体系,探索退役光伏、风力发电装置、快递包装等新兴产业固废二次资源化利用,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
第三节 加强工业节水管理
一、推进工业节水管理。坚持节水优先方针,落实《云南省“十四五”推动工业节水工作指导意见》及《云南省工业企业节水能力提升指南》要求,加强工业企业用水监督管理,开展企业节水宣贯和培训工作,开展节水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水计量制度、台账制度等制度,提升工业行业水资源利用效率,助推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执行取水定额国家标准,控制工业用水总量;强化高耗水行业企业生产过程和工序用水管理,推动高耗水行业用水效率评估审查。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探索对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以及淘汰类、限制类生产设备的工业用水差别水价及超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加强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管理,鼓励企业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和水效对标。探索节水服务合同制管理等创新机制和创新模式。
二、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大节水宣传,推广一批先进成熟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促进工业水效提升技术模式创新。推广应用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水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先进成熟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鼓励黑色、有色、建材、化工、食品、制药等重点高耗水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水效对标活动,推进工业废水资源化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实施水梯级利用和集中处理,建设园区耦合用水系统,引导工业园区建立企业间点对点串联用水系统,实现一水多用。推进工业园区污水源头控制、过程削减、末端治理等技术的集成创新,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业园区水资源系统优化等技术应用。
三、开展节水示范创建。发挥节水先进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在工业领域重点用水行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引导企业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进步,加快转变工业用水方式,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全社会互动的节约用水良好工作局面。实施工业节水行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储备培育省级水效“领跑者”示范企业,创建节水型示范企业,推荐水效“领跑者”企业,树立节水标杆,在重点用水行业引导企业瞄准领跑企业实施水效对标达标活动。围绕建材、化工、食品、制药、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组织申报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名录。
四、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化利用。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加大雨水收集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及管网建设,对厂区及园区内的雨水尽最大努力进行收集并回用,并建立完备的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
第四节 优化调整工业结构
一、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有色、黑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技术升级、设备更新和绿色低碳改造,推动工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工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增强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优化产品结构,引导企业开发高性能、高附加值、绿色低碳的新产品。
二、坚决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严格执行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利用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传统制造业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着力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产业结构。
三、推进工业行业数字化转型。依托“数字文山”建设,引导传统产业赋能提效,应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基础能力,推进数字化能源、资源、污染源监控管理系统建设以及计量设施、管网的数字化升级改造,构建网络化、协同化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智慧基础设施、数字工厂、智慧工业园区建设,以绿色智能融合为主线,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四、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引进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节能环保装备企业,培育节能、资源循环利用和环保装备产业。围绕黑色、有色金属、石化、建材等重点行业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应用力度,开展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设计、认证和建设服务,大力发展环境法律政策、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核查、评估认证、环境教育普及与培训、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信贷等新兴环境咨询服务业。指导、开展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一体化企业建设,进一步规范输液瓶(袋)回收利用。
五、推动工业园区集聚高效发展。深入践行“两山”理念,落实“留白留绿”要求,严守“三线一单”,推动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着力构建特色化、专业化、绿色化工业园区。引导工业园区特色化、差异化和协同化发展,加快培育园区产业集群,以产业链延伸、产业协同、产业配套发展为主线谋划园区全产业链发展,着力构建主业突出、产业链完整、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引导企业向产业园区(工业园区)聚集,加快形成一批布局合理、重点突出、各具特色的全链产业、核心优势产业、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支持产业园区应用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环保与资源再利用等共性技术,积极开展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改升级。开展产业园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遴选和创建,推动有条件的园区积极申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园区、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绿色园区等。探索园区智慧化管理模式、绿色智慧园区试点建设。
第五节 提高工业绿色智能制造
一、全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培育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强化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申报绿色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推动全州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进程,围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积极培育绿色制造建设示范企业和园区,创建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建设示范单位。强化对现有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企业的动态监管,持续提升绿色制造水平。加快推行绿色设计,引导企业创建绿色数据中心、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培育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提升绿色化生产水平。引导绿色工厂协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建立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物流、销售、回收等环节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积极培育资源综合利用等特色领域的绿色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实施绿色战略、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打造绿色制造标杆,引领行业绿色发展。
二、提高绿色技术创新、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创新在工业发展中的核心关键作用,围绕工业绿色发展需求,加强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围绕工业绿色发展需求,鼓励工业企业在节能、节水、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低碳等领域加强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强化对重点领域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在有色金属、绿色能源、节能环保装备、资源综合利用等引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先进水平的关键核心绿色技术。积极培育本地服务机构,鼓励引导第三方服务机构创新绿色制造评价及服务模式,面向重点领域开展咨询、诊断、检测、评价、认定、审计、培训等一揽子服务,提供绿色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围绕工业节电、工业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低碳及绿色制造等领域,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供应商培育,提升绿色制造服务能力。加快发展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节能评估等服务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和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
第六节 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一、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强化工业碳排放控制和管理,实现工业经济增长和碳排放控制的协调发展。贯彻落实云南省工业领域碳排放达峰路径和行动方案,鼓励有条件县市、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行业碳排放率先达到峰值。围绕2030年碳排放达峰目标,利用绿色能源优势,提升能源清洁化率和终端电气化率;利用降低需求、原料替代、过程消减和末端处理等手段,推进黑色、水泥、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生产过程减少碳排放,严格控制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严格执行绿色低碳标准,开展落实工业产品和工业园区碳足迹认证管理,提升能源供给能力和效率。
二、加快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加大节能低碳技术的应用力度,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推进低碳技术沟通渠道建设,鼓励高碳产业之间的技术转移。结合黑色、有色、水泥、化工等碳排放重点行业特点,制定低碳技术推广实施方案,促进先进适用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研发,鼓励工业低碳技术服务第三方机构,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开展低碳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生产信息咨询、产品检验检测和质量认证服务等科技服务,为重点企业的低碳转型提供技术支撑。
三、组织创建低碳发展试点示范。加大低碳工业园区、企业建设力度,引导低碳发展潜力较大或节能低碳、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等基础较好的工业园区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建设,引导工业企业实施低碳发展战略,鼓励开发绿色低碳产品,支持打造“零碳”绿色铝“碳中和品牌”,吸引绿色铝下游绿色产业链集聚,推动绿色能源和绿色制造产业链深度融合。落实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
第七节 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一、深入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工作。积极推进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将清洁生产与节能降耗、污染防治相结合,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能耗,促进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积极组织开展自愿清洁生产,鼓励企业自主开展或委托有技术能力的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鼓励工业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促进生产过程中废弃物和能源的循环利用,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培育创建省级清洁生产合格企业,对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或云南省清洁生产合格企业验收的企业给予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强化清洁生产能力建设,举办和组织参加省级清洁生产审核员培训,培育清洁生产审核机构,提升清洁生产服务能力。支持并鼓励县市、工业园区、企业创新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模式,探索实施差别化清洁生产审核,探索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审核模式。
二、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加快传统制造业清洁生产工艺升级改造,引导重点行业企业针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开展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推广应用,降低工业污染排放强度,提升整体清洁生产水平。鼓励工业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促进生产过程中废弃物和能源的循环利用,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实现减量排放甚至“零排放”,实现工业生产工艺清洁化生产、标准化生产。推进非常规污染物清洁生产新工艺技术应用示范,引导有色和化工等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非常规污染物的清洁生产工艺应用示范。鼓励有色、水泥等重点行业龙头企业投资开发清洁生产技术和产品,提高清洁生产技术水平。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
建立和完善符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向、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协调机制,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强化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责任落实。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工业绿色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市场监管、水务、科技、财政、金融等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统筹推进,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规划衔接,构建部门、县市、园区、企业联动的工作格局,形成合力确保规划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工业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
第二节 加强政策引导、强化制度保障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省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建设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绿色发展政策,强化环保执法监督、节能监察、清洁生产审核和生产者责任延伸。积极推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形成绿色发展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在省级建立工业绿色发展统计制度的基础上,完善我州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各部门对产业链细分行业、能源、资源、循环经济、增长质量等重点指标数据的监测、收集、统计、管理,提高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发展统计管理水平。
第三节 实施绿色招商、创新招商模式
坚持绿色招商,健全绿色招商制度,严把绿色环保门槛,建立项目绿色准入机制,严禁引进高污染项目,严控高耗能项目准入。立足本地产业资源禀赋,调动各级政府、工业园区、企业和商会等资源和力量,围绕绿色能源、绿色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节能低碳产业,突出优存量、补链条、补短板、强创新、优集群等思路,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创新招商模式,灵活运用园区PPP、基金招商、双向对流、众创孵化、联合招商等多种模式,探索政企合作、多点发力、产融结合的现代化招商和产业开发路径。
第四节 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社会监督
加强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业绿色发展舆论宣传引导,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通过先进节能技术产品展示和推广、节能知识讲座、绿色消费推广、低碳知识普及等宣传活动,深入释疑解惑,广泛宣传引导,大力传播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绿色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公益组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等积极作用,引导建立与绿色、低碳、循环相适应的绿色消费模式,积极推进工业资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为工业绿色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五章 环境影响
本规划,从工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角度,鼓励和引导企业走绿色制造之路,提升工业能效水平、用水效率和工业固废利用率,进一步推动工业低碳发展、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清洁生产等工作,为全州工业经济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通过分析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规划环境协调性、资源环境承载力,以及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了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文山工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第一节 规划协调性分析
整体协调性分析:从宏观政策上看,文山州“十四五”工业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规划符合《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从工业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上看,本规划符合国家、省对工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及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从发展理念上看,本规划符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文山州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本规划与相关各项规划的协调性较强,规划发展目标与文山州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和环境保护的政策、规划相符。
主体功能区划分析:本规划不涉及工业布局问题,总体上符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文山州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要求。规划中关于工业园区集聚发展和绿色发展的相关内容符合文山州工业园区调整的总体思路。
生态功能区划分析:本规划不涉及空间布局问题,并致力于推动工业绿色发展,构筑生态友好的工业发展道路,总体思路和理念符合《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本规划实施不会对农产品生态功能区、林产品提供生态功能区、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农业与集镇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和城市群生态功能区产生大的影响。
生物多样性保护分析:本规划贯彻落实《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努力建设美丽文山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办发〔2020〕9号)等一系列举措,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不会对《文山州生态保护红线》和《文山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15—2025)》中的生态安全空间格局产生影响,不会对文山州生物多样性保护产生大的影响。
环境敏感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分析:文山州“十四五”工业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规划全面综合考虑全州工业绿色转型、绿色产业发展、工业污染排放削减、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等内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和生态保护红线。
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加强与上位规划的相互衔接,为文山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发展争取有利空间,并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发展目标和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好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与整体工业绿色发展的关系。
第二节 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土地资源分析:本规划的影响范围主要为工业发展区域,规划涉及项目不涉及用地性质改变,“十四五”期间规划涉及的相关项目用地指标基本已在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得以落实,能够满足本规划实施近期用地要求,当前,土地资源和工业用地可以支撑规划实施。
水环境容量分析:全州水资源境内分布有北部的珠江流域和南部的红河流域,主要河流、湖泊可利用环境容量较大。在不达标水体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生态修复建设等多项环保举措的实施下,文山州内水环境现状将会进一步得到改善,可满足本规划涉及产业发展及项目建设的需要,不会因开展工业节水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超出区域水环境承载力。
大气环境容量分析:文山州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均呈下降趋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优良天数比率总体保持稳定,大气环境容量较大。本规划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工业绿色发展,严格控制和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严格落实大气污染源减排政策,确保大气环境容量支撑区域发展,不会因开展工业节电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超出区域大气环境承载力。
第三节 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污染分析:本规划实施影响区域内的主要噪声源为工业区域企业项目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噪声,区域内社会活动产生的噪声也将一定程度上影响区域的噪声环境。
水环境分析:主要污染物包括COD、BOD、氨氮、总磷以及重金属和一些有机化合物。本规划实施涉及提升工业用水效率,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管理、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业园区水资源系统优化,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同时,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将推动全州水体环境的改善,对纳污水域和工业节水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
大气环境分析:构成工业大气污染源的行业主要为非金属制品制造业、水泥行业、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等,对文山州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主要污染物为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种。此外包括粉尘、工艺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等其他污染物和项目施工工地的扬尘。本规划实施涉及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将对区域内大气环境产生积极正面影响。
固体废物分析:规划将大力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对工业固废综合安全有效的处理处置,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的循环高效利用,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极大减轻工业固废对大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以及人体健康的负面影响。
生态环境分析:由于地理环境特殊,文山州植被覆盖率高,环境敏感区脆弱,生态环境极其敏感。本规划实施不会对植被群落种类组成和数量分布、野生动物栖息地、景观结构和功能等产生影响。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协调规划建设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关系,避免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确保重要生态要素间的廊道联系和系统完整性,使规划的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第四节 加强环境保护举措
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规划实施过程中,保护生态环境,落实“三线一单”要求,规划项目应尽量避让环境敏感区,结合文山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统筹保护好水陆域自然生态空间,对优先保护、重点保护的环境敏感区、生态保护地,优先采取避让措施;对重要保护动植物,针对物种的保护需求,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域,规划实施时尽量减少对主导生态功能的影响。有潜在环境影响风险的项目,建设前应加强技术论证和环境影响分析、预测,通过采用高水平工艺及装备、使用清洁能源等措施减少环境影响。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定期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建立有效的环境监测体系,落实工业区日常环境监测计划。项目实施和建设中通过环保设施完善配套、稳定运行,废气废水监测达标和污水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固体废弃物合理处置、二次利用,运输车辆严格规划和管理等措施,预防和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开展生态环境跟踪监测评价工作,同时根据动态监测结果及时完善、强化各项环保措施。
第五节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规划以充分利用现有的自然资源为原则,规划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符合国家、省、州各级相关规划。规划实施后,所带来的正面影响包括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是比较明显的,在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影响不大。综合来看,本规划实施在生态环境上是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