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2024-06-19 16:47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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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YN202406080055 |
文山州丘北县双龙营镇云南十里莓园商贸有限公司、砚山县维摩彝族乡曼悦莓农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种植经济作物,大肆在林地耕地开挖深水井,破坏水资源环境。 |
丘北县、砚山县 |
生态 |
1.云南十里莓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蓝莓种植基地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蓝莓种植面积979.50亩(占用基本农田面积4.07亩,一般耕地面积975.43亩),存在非法占用基本农田4.07亩种植蓝莓行为。 2.砚山曼悦莓农业有限公司在维摩乡建设有2个蓝莓基地,办理了设施农用地相关手续,经利用矢量数据和实际用地范围对比,2个蓝莓基地用地面积共958亩(其中:一般耕地526.75亩,园地181.25亩,设施农用地、机耕路等其他农用地250亩),均未占用基本农田。 3.云南十里莓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灌溉用水水源为清水河支流地表水,蓝莓灌溉用水均由丘北县阿诺村大灌溉水泵房2号房统一抽取清水河支流地表水供给,不存在在林地耕地开挖深水井,破坏水资源环境问题。 4.砚山曼悦莓农业有限公司在维摩乡建设的2个基地共建有3口机井,3口机井占用的土地性质均为一般耕地,并已取得设施农用地相关手续,但未办理取水许可证。 |
部分 属实 |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责令云南十里莓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占用的基本农田自行恢复为耕地;二是对砚山曼悦莓农业有限公司蓝莓基地违法建设机井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督促补办取水许可证。 |
1.2024年6月11日,丘北县自然资源局向云南十里莓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2024〕41号),责令业主将占用的基本农田自行恢复为耕地;2024年6月13日,经现场核实,云南十里莓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种植蓝莓占用的4.07亩基本农田已复垦到位,达到耕种条件,同意通过复垦验收。 2.2024年6月9日,砚山县水务局对砚山曼悦莓农业有限公司蓝莓基地建设3口机井的违法行为,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砚水责停字〔2024〕02号),正开展立案查处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