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4〕—33)要求,现将文山州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文山州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止。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文山州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1号州委州政府办公区B314,邮编:663000,联系电话:0876—213205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文山州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审计政务信息,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其中,州政府网站(含审计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政府信息77条,“文山审计”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公开政府信息55条。
一是通过州政府网站公开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23年“三服务”清单、更新发布《文山州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通过州政府网站—审计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了文山州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审计、西畴县和丘北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7个州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共21个;公开了文山州本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文山州2020年至2022年科技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文山州“放管服”改革情况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共6个;公开了文山州审计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文山州审计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关于2023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的公告等。通过“文山审计”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开展审计信息公开、宣传文山州审计工作成效、及时推送文山州审计系统工作动态、宣传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是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2023年2月10日,在州政府网站—审计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了文山州审计局及8县(市)审计局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9月1日,在州政府网站—审计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了文山州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9月6日,在州政府网站—审计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了8县(市)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按要求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公开了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
三是事业人员招聘信息公开。2023年5月18日,通过州政府网站—审计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了《文山州审计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8月17日,通过州政府网站—审计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了《文山州审计机关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四是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2023年8月8日,通过州政府网站—审计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了《文山州审计局关于“普法强基 全民守法”第四届法治微动漫—“审计眼”小课堂开课了》,视频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解读,并讲述了审计如何助力守护绿水青山。9月19日,通过州政府网站—审计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了《关于文山州2022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图表图解、文字2种解读材料。
五是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2月10日,州审计局对权责清单中【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引用的设定依据更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条内容,修改后及时将权责清单报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集中在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页面公开。公开的权责清单有18项,其中,行政处罚8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强制2项。
六是收到2个承办提案,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于2023年6月21日对《政协文山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10138号提案》答复了相关政协委员,并将答复意见判定为不公开;农业农村审计科对《政协文山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10179号提案》提出了3条办理意见,并于2023年3月28日回复了州农业农村局,该政协提案有关复文由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公开。另外,不涉及需要公开的重大决策草案和意见征集结果及采纳情况、网上公开发布政策文件的情况。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4月11日,申请人潘某申请公开2016至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6至2019年度、2021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我局收到州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上述依申请公开事项后,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云政办函〔2020〕69号)要求起草依申请公开答复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答复时限要求,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了答复,做到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答复做到合法合规、程序完善、准确及时、格式规范。办理结果是予以公开。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州审计局依法履职,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今后,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云政办函〔2020〕69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安全管理等职责,贯彻执行开办、运维、应用、监管等制度机制。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将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选优配强工作人员,安排专人每日读网,强化对栏目和发布内容的监管,抓实抓好教育培训,持续提升管网、办网能力。
二是强化管理制度建设。认真梳理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查缺补漏,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系列制度,分别制定印发了《文山州审计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文山州审计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重大问题追责问责制度》《文山州审计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文山州审计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严格执行《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试行)》(办字〔2022〕21号),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强化信息发布管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和“先审后发”的原则,实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内容审核把关,对拟公开的信息逐一审核,严把信息发布审查关口,确保不失密、不泄密,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2022年7月14日,经州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同意,在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下,开设审计信息公开栏目,用于发布审计结果、审计公示、审计整改情况、财政预决算情况、政策解读等。审计信息公开栏目开通后,州审计局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试行)》(办字〔2022〕21号)及部门承办栏目要求,强化栏目管理,加强信息发布审查,按时更新发布信息。
二是2023年7月6日,在微信公众平台开通了“文山审计”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信息公开、宣传文山州审计工作成效、及时推送文山州审计系统工作动态、宣传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文山审计”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开通后,严格按照要求上报州政府办公室办理政务新媒体备案手续,并制定印发了《文山州审计局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由局办公室、计算机技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定期更新发布信息,严格规范转载发布行为,严格落实发布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坚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和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3年6月30日,州审计局党组召开2023年第15次会议,研究开通“文山审计”微信公众号事宜。7月27日,州审计局党组召开2023年第16次会议,审议《文山州审计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10月12日,州审计局党组召开第21次(扩大)会议,审议《文山州审计局关于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听取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措施,并安排布置下步工作。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培训。每年将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2023年8月21日,安排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全州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9月15日,分管领导、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负责人参加2023年全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业务视频培训会议;10月23日,州审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培训结合审计工作,围绕政务公开的含义、重大意义、政务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等进行讲解,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审计干部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了主动公开意识,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打下了基础;12月11日,安排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参加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会议,认真按照《文山州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实施方案》要求,负责考评州级部门公开2023年度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按时上报《2023年政务公开考评扣分情况统计表》。
三是严格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考评工作。严格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指标考评细则的通知》(〔2023〕—558)《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2023〕—648)要求,认真对照政务公开指标考评细则开展自检自查,按时报送自检自查报告和台账资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州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审计信息公开栏目和“文山审计”微信公众号(订阅号)运维力量还较为薄弱,政务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均以图表图解和文字解读为主,运用视频解读较少甚至没有。下一步,州审计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加强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提升回应水平,增强审计政务信息吸引力和影响力,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州审计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财政、价格与审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信息处理费收取行为的监管”的要求,将各级各部门信息处理费收取行为纳入审计监督内容,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予以关注,严格规范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计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