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决策预公开、听证及意见征集 >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正文

文山州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

2023-11-20 15:33  来源:文山州商务局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文山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文政发〔2022〕18号)有关规定,依照商务职责权限,现将文山州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标准明确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法定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决策部署的商务领域重大政策措施、行动方案和重大项目;

(二)制定或调整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相关重点专项规划;

(三)决定对商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改革措施、管理办法、重大活动举行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其他涉及商务领域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下列事项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事项;

(二)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

(三)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作出的没有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的决策事项;

(四)其他不应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四、有关要求

(一)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科学、民主、法治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文山州商务局

2023年11月20日

网站地图

主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信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箱:wszzfw@163.com
投稿邮箱地址及电话:wszzfw@163.com,0876-3990249;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6-3990268
ICP备案号: 滇ICP备050003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6000023    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