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文山州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实施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为主、总量为辅,优化能源结构,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降低碳排放强度,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
优化重点领域低碳改造。编制《文山州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地方和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为文山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遵循。全面融入碳市场建设,推进火电行业融入全国碳市场交易平台,开立碳排放权交易账户,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的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清缴履约。
优化绿色能源供给结构。大力开发风电、光伏发电、天然气等能源,有序推进风电基地181万千瓦项目、42万千瓦“保供给促投资”光伏发电项目、231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文山市、砚山县、丘北县全国分布式光伏试点县(市)项目建设,持续扩大绿色能源优势。目前,累计建成新能源装机71.15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33.7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7.45万千瓦,绿色电源装机规模占比达98%。
优化多领域绿色比重。强化建筑领域低碳管理,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规定,全州城镇新建竣工建筑面积254.36万m2,其中绿色建筑竣工面积207.43万m2、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81.55%。绿色能源消费领域,倡导以气节煤、以气节电、以电节油,规上工业煤炭消费量逐年下降,新增、变更及投放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1884辆。
优化污染天气应对体系。积极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制定《文山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山州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案》,建立指挥有序、反应迅速、防范有力、部门联动的应对机制,及时有效应对污染天气,降低大气污染危害程度,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全州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州委深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