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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2024-10-12 17:45  来源:文山州审计局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经中共文山州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同意,2023年9月20日—11月20日,文山州审计局对广南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2020年1月—2023年7月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防止返贫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就业帮扶、农业经营、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等政策措施落实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9月,广南县共有脱贫群众35077户159638人,识别防返贫监测对象5036户21694人,5036户21694人已采取动员外出务工、政府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其中3364户14895人已消除风险。审计结果表明,广南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政策落实工作力度,强化政策兜底帮扶,扎实推进就业帮扶,促进农业经营提质增效,进一步保障好农民财产权益,脱贫群众收入稳步增长,脱贫基础更加牢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清算上级财政专项资金771.55万元。

(二)超规定安排中央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38.11万元。

(三)违规发放各项补贴1.99万元。

(四)医疗保险缴费资助参保政策落实不到位0.13万元。

(五)未及时兑付中央就业奖补资金343.37万元。

(六)以工代赈项目监管不到位,擅自调出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层层转(分)包、未发挥效益。

(七)提供虚假劳务报酬发放花名册作为以工代赈项目验收依据。

(八)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及技术服务费487.49万元。

(九)已完工项目未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3.60万元。

(十)设备采购金额超60.00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

(十一)肉牛产业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十二)以购买高于评估价值且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商铺名义,归集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1000.00万元,用于归还贷款。

(十三)擅自调整村集体经济收益比例,侵占村集体收益10.20万元。

(十四)产业扶持项目稳定增收持续性不强,村集体投入本金1122.90万元存在流失风险、未收取收益2217.61万元。

(十五)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92.90万元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未充分发挥效益。

(十六)村集体经济项目闲置,涉及资金315.64万元。

(十七)有2978个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联合)社未运营。

(十八)村集体固定资产底数不清。

(十九)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未完善用地手续。

(二十)县农投公司私自替换审计取证单附件。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清算上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应制定清算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资金落实到位;对超规定安排中央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问题,要求县政府今后应严格按照比例安排中央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发挥效益;对违规发放各项补贴问题,要求县政府应督促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将追回的各项补贴上缴州级财政;对医疗保险缴费资助参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要求县政府应督促相关单位压实责任,实现数据共享实时更新,确保困难群众及时享受政策帮扶;对未及时兑付中央就业奖补资金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应督促县财政局及时安排资金兑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以工代赈项目监管不到位,擅自调出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层层转(分)包、未发挥效益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应督促八宝镇人民政府加快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已完工项目按照相关程序及时组织验收,发挥项目效益;对提供虚假劳务报酬发放花名册作为以工代赈项目验收依据问题,要求县政府应督促县发改局、八宝镇人民政府加强项目监督管理,认真审核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确保项目按规定发挥效果;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及技术服务费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应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安排资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督促坝美镇人民政府将收回的工程款上缴省级财政;对已完工项目未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应当督促黑支果乡人民政府今后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要求留存工程质量保证金;对设备采购金额超未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应督促县住建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按照要求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对肉牛产业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应督促县农科局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及早完工投入使用,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以购买高于评估价值且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商铺名义,归集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用于归还贷款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应督促县住投公司将资金用于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及时支付拖欠的租金,确保资金安全及保值增值;对擅自调整村集体经济收益比例,侵占村集体收益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应督促县农投公司将租金收益权及租金收入归还村集体;对产业扶持项目稳定增收持续性不强,村集体投入本金存在流失风险、未收取收益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应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村集体项目收益情况进行清理,加大催缴力度,确保资金安全,带动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未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村集体资产清查,摸清集体资产运营现状,分类管理,加强监督管护,确保集体资产充分发挥效益;对拖欠群众务工费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兑付群众务工费,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村集体经济项目闲置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应督促相关单位积完善村级资金、租金的长效监管机制,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盘活集体资产、避免造成闲置浪费;对2978个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联合)社未运营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应督促县农科局加强对村集体经济运行的指导,将村集体经济纳入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经营管理,强化政策保障、激活群众参与意识、创新发展模式,真正实现群众增收;对村集体固定资产底数不清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应当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全面清理农村集体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同时建立健全复核校验机制,对村级是否录入、乡镇是否核实等工作程序进行规范,确保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中的资产信息真实准确,做到账实相符;对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未完善用地手续的问题,要求县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制定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用地报批所需材料,及时上报审批,完善项目用地、规划、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确保群众不动产权属得到保障;对县农投公司私自替换审计取证单附件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应督促相关单位及人员加强对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要求县政府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3种问题类型分别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审计局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各项衔接政策落地;二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三是加强项目库管理,动态更新项目信息。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政府正在积极组织整改,除未清算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及技术服务费、肉牛产业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以购买高于评估价值且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商铺名义归集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用于归还贷款、产业扶持项目稳定增收持续性不强,村集体投入本金存在流失风险及未收取收益、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未充分发挥效益、村集体经济项目闲置、村集体固定资产底数不清、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未完善用地手续的问题尚未整改完毕外,其余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具体整改结果由县政府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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