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3年10月—2024年2月,文山州审计局(以下简称“州审计局”)对州本级及部分县(市)2021—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公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执行、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情况。文山市2021年有144个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配备340名乡村医生;2022年有143个,配备319名乡村医生。砚山县2021、2022年均为118个,2021年配备447名乡村医生、2022年配备434名乡村医生。广南县2021、2022年均为196个,2021年配备786名乡村医生、2022年配备775名乡村医生。
(二)基本公卫资金情况。文山州本级2021年筹集434.45万元,已使用421.45万元,财政收回13.00万元;2022年筹集465.26万元,已使用456.04万元,部门未使用9.22万元。文山市2021年筹集3859.51万元,已使用3426.18万元,部门未使用433.33万元;2022年筹集4979.26万元,已使用3901.66万元,财政收回366.01万元,部门未使用711.59万元。砚山县2021年筹集3667.96万元,已使用2630.11万元,财政收回957.98万元,部门未使用79.87万元;2022年筹集3815.73万元,已使用3237.46万元,财政收回578.27万元。广南县2021年筹集6186.76万元,已使用5869.95万元,财政收回66.19万元,部门未使用250.62万元;2022年筹集6242.89万元,已使用4904.99万元,财政收回1035.56万元,部门未使用302.34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公卫资金未按规定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机构,涉及资金21268.42万元。
(二)文山市财政局少配套基本公卫资金14.94万元。
(三)州、县财政局未按规定时间下达基本公共卫生资金13901.78万元。
(四)体检服务台账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台账记录不真实,涉及482人。
(五)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不规范,涉及57人。
(六)未按规定对纳入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19482人提供基本公卫服务。
(七)专项资金1183.96万元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八)项目实施单位超过2年未使用资金47.23万元未缴财政。
(九)挪用专项资金20.00万元。
(十)扩大开支范围列支基本公卫资金17.02万元。
(十一)对发生的间接耗费35.57万元未按配比原则进行分摊。
(十二)印刷服务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十三)基层卫生机构绩效发放管理不规范。
(十四)违规发放津补贴21.20万元。
(十五)提前确定中标单位,虚编工程预算,导致177.88万元国有资金损失。
(十六)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用药及诊疗,导致多报销医保基金1.98万元。
(十七)多收医疗服务费31.23万元。
(十八)超标准收费0.42万元。
(十九)对外借款未及时收回970.57万元。
(二十)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共14.28万元。
(二十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721.68万元。
(二十二)药品、医疗设备、耗材管理不规范。
(二十三)违规购买医用耗材。
(二十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档案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基本公卫资金未按规定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机构,涉及资金21268.42万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基本公卫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机构;对文山市财政局少配套基本公卫资金14.94万元的问题,要求安排补足少配套资金;对州、县财政局未按规定时间下达基本公共卫生资金13901.78万元的问题,要求今后主管部门及时提出资金分配计划方案,财政部门及时安排拨付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对体检服务台账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台账记录不真实,涉及482人的问题,要求对各医疗服务机构对死亡人员提供服务的记录进行清理;对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不规范,涉及57人的问题,要求及时清理错误数据;对未按规定对纳入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19482人提供基本公卫服务的问题,要求各医疗服务机构对辖区内高血压患者、II型糖尿病患者实现全覆盖管理;对专项资金1183.96万元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的问题,要求及时安排拨付基本公卫资金;对项目实施单位超过2年未使用资金47.23万元未缴财政的问题,要求将未使用的47.23万元收回文山市财政局统筹使用;对挪用专项资金20.00万元的问题,鉴于已归还,要求今后专款专用,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扩大开支范围列支基本公卫资金17.02万元的问题,要求将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发生的间接耗费35.57万元未按配比原则进行分摊的问题,要求费用分摊,调整账务;对印刷服务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基层卫生机构绩效发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对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奖励制度情况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规定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全额上缴本级财政;对违规发放津补贴21.20万元的问题,要求上缴省级财政;对提前确定中标单位,虚编工程预算,导致177.88万元国有资金损失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合法合规开展项目建设;对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用药及诊疗,导致多报销医保基金1.98万元的问题,要求将多报销金额上缴本级财政医保基金专户;对多收医疗服务费31.23万元的问题,要求全额退回相关病患人员;对超标准收费0.42万元的问题,要求退还诊疗病人;对外借款未及时收回970.57万元的问题,要求及时清理收回;对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共14.28万元的问题,要求及时清理收回;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721.68万元的问题,要求组织清理并调整账务;对药品、医疗设备、耗材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组织清理、定期盘点;对违规购买医用耗材的问题,要求查找制度漏洞,厘清问题原因,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加强档案管理,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服务真实;并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3种问题类型分别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三是加强药品、耗材管理,杜绝损失浪费;四是加强业务督导,提高服务质量;五是加强资产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积极组织整改,除专项资金1183.96万元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基层卫生机构绩效发放管理不规范、提前确定中标单位且虚编工程预算导致177.88万元国有资金损失、对外借款未及时收回970.57万元、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共14.28万元的问题尚未整改完毕外,其余1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具体整改结果由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文山市人民政府、砚山县人民政府、广南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