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文山州医疗保障局
发布了
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提示
也就是说
参保职工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为配偶、父母、子女
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提示如下
↓↓↓
文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提示
州直各单位:
文山州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已经启动,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缴纳城乡居民 医保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3〕122号)精神,参保职工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配偶、父母、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文山州医疗保障局温馨提示您:您可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云南省内参保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2024 年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如有疑问可咨询州、市医保经办部 门相关业务科室(州医疗保险中心:2121151、文山市医疗保险中心:3037941)。
具体操作指流程如下:
1.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云南医保小程序,并在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功能模块进行绑定授权
2. 搜索微信公众号/支付宝,以微信公众号为例:搜索“云南省电子税务局”选择左下角【业务办理】,进入后点击【社保缴费】
3.选择代他人缴费,填写相关信息
4.勾选医保账户支付,点击确认支付
(来源:文山州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