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42)要求,现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州文化和旅游局紧紧围绕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社会关切回应等为重点,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通过州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全州文化和旅游发展各方面的工作情况,提高工作和决策的透明度,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繁荣发展。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文山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ynws.gov.cn/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文山市开化北路235号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邮编:663099,电话:0876—3050511。)
(一)主动公开情况
州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法定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行政许可1件,行政处罚2件。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州文化和旅游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为咨询文山州下属各县文化产业增加值及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额数据。州文化和旅游局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答复形式、答复时限、答复书内容的规范要求,在收到申请第八日就进行了答复,并于3月2日通过书记州长信箱把办理情况进行了回复。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州文化和旅游局未收到过公开申请,及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未出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信息及不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2021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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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上一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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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2021年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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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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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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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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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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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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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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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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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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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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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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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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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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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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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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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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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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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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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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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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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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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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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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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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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来,州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水平距州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条例》实施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够。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不多,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有待创新,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完善。
下步工作中,州文化和旅游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贯彻,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绝不推诿。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当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能全方位、多角度反映文化和旅游发展现状,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全方位展示全州文化和旅游发展各方面的工作情况,提高工作和决策的透明度,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繁荣发展。三是提高公开效率。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政府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方便公众查阅信息。四是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分析研判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找问题,安排布置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文化和旅游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州文旅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用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