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6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42)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我局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文山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政办发〔2021〕7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15项重点内容,聚焦疫情防控、工业经济运行、“六稳”“六保”、工业投资、规划编制及其他重点领域,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共公开信息32条。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主办的1件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函和办理工作总体情况均及时公开。主动公开规划,牵头编制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轻工业高质量发展规划、钨全产业链发展规划、铟全产业链发展规划、硅全产业链发展规划、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6个规划已经按程序开展公开征求意见,印发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同步公开政策解读。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严格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依照便民原则向申请人告知和提供便民服务,并将进一步全面客观反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使社会各界了解政府公开透明进程,若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将按程序及时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渠道提出。没有2020年结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办理的无线电频率行政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事项,因涉及重要敏感事项不予公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名义独立发布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涉及重要敏感事项依法未公开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七)总计 |
0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
|
|
0 |
|
|
|
|
0 |
|
|
|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时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还存在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还要进一步规范、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对接还不流畅等问题。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州党代会和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的工作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持续推进权力运行的源头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同抓工业经济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持续做好“深改”文章,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公开促公平、促落实,全力推动高效政府信息公开更好服务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