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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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要求,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按照省级委托的形式,州本级承接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部分省级委托权限。 二、根据2023年机构调整改革实际,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2项行政许可事项从住建部门划转至发展改革部门实施,事项名称、设定依据不变,主管部门更改为州发展改革部门,实施机关更改为人防主管部门。 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文山监管分局无相关授权的情况下,不可对“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进行审批,对“外资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代表任职资格核准”进行核准,删除“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外资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代表任职资格核准”事项。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此前我州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http://www.ynws.gov.cn/info/3109/313324.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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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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