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控房地产领域风险,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草拟了《文山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征询意见建议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20日),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电话反馈。可通过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电话(0876-2185648)提出意见建议。
二、电子邮箱反馈。将意见建议反馈到邮箱:529106356@qq.com。
三、书信形式反馈。将意见建议反馈到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信地址:云南省文山市开化中路建设大厦909室,邮政编码:663099。
附件:
1.文山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文山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0日
链接: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文山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https://www.ynws.gov.cn/info/4975/3217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