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文山州林下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文山州森林康养基地和文山州森林庄园认定和管理工作,州林草局组织起草了《文山州林下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文山州森林康养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文山州森林庄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5月12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5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发至邮箱或电话至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联系方式:邮箱:368855625@qq.com,联系电话:0876-3052847)。
附件:1.《文山州林下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文山州森林庄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3.《文山州森林康养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4月13日
链接: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文山州林下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文山州森林康养基地认定和管理办(试行)》《文山州森林庄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公示-http://www.ynws.gov.cn/info/4975/3127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