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肃查处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一批环境问题的通报
(第一期)
2017年9月5日,文山州接到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第1批共1件举报件,投诉人反映“2016年三月开始在董来垭口开荒修建养猪场,导致当地植被毁坏,同时影响下寨村200余户群众饮水安全,养猪场占地面积约为三至四亩”。文山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批转广南县人民政府办理,要求立即对举报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核实,举报属实。该投诉问题之前已三次向广南县相关部门投诉,9月6日,广南县人民政府再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案件投诉的养殖场位于树科上寨至董来村小组乡村公路上侧,所处位置位于树科下寨村饮用水水源的上游,该养殖场计划投资120万元,调查时已建成猪舍2排44间,约1600平方米,消毒室1间,卫生间2个;正在建设污水处理池1个(300立方米)、无害化处理池1个(150立方米),尚未进行养殖。该养殖场存在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不完备、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手续、未办理用地手续、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等问题。
二、查处情况
(一)关于“养殖场造成当地植被破坏”问题。根据2016年6月广南县森林公安局那洒派出所调查取证结果,证实该养殖场存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4266.0平方米(6.4亩),广南县森林公安局那洒派出所对该养殖场进行处罚人民币85320元并责令其恢复原状的决定。因当时该养殖场并未按时足额缴纳罚款,下一步将由林业部门对该养殖场下达催告书,督促该养殖场于2017年9月30日以前缴纳剩余的罚款人民币70320元,并恢复被占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
(二)关于“该生猪养殖场影响下寨村200余户群众饮水安全”问题。目前该养殖场处于停建状态,对水源地未造成实质性污染。广南县环保局已约谈业主,要求其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恢复建设。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及时督促业主进行整改,做好相关群众思想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二)针对该养殖场在审批过程中选址把关不严的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文山州环境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