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民族宗教委印发了《文山州非法宗教活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为便于理解和落实《奖励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充分调动全州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防范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积极性,持续保持全州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高压态势,依法规范全州宗教活动秩序,维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携手全社会共同营造平安、健康、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文山实际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制定依据
该《奖励办法》是立足于规范全州宗教活动秩序,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起草,在工作要求上认真落实省级有关要求,在内容上充分考虑了文山州实际情况。
三、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主要有4个部分,主要说明了奖励对象、非法宗教活动的形式、举报方式、奖励原则等问题。
第一部分主要说明了奖励对象。奖励对象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对负有防范打击非法宗教活动职责的统战、民族宗教、公安等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部分主要结合实际列举了较为常见的非法宗教活动的形式,为举报人提供参考;
第三部分主要说明了举报方式。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电话或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当地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或者属地基层政府、街道(村委会)进行举报,也可直接拨打公安报警电话110进行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为下一步审核奖励提供依据;
第四部分主要明确了奖励原则。对具体的奖励条件和标准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要求相关部门要遵守严格保密、及时反馈、核实审批等原则和程序,要保护举报人的隐私,保障举报人的权益,对多人举报等特殊情况的奖励兑现原则也进行了说明。
五、施行日期
本《奖励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解释权归属
本办法由文山州民族宗教委负责解释。
链接:文山州民族宗教委关于印发《文山州非法宗教活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s://www.ynws.gov.cn/info/5476/3218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