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1〕17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文山州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文山州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1〕17号)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对现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要求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审批部门、服务时限等内容,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工作要求,为更好抓好行政审批中介整治工作,督促州级部门行使行政审批中介的职能,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对州、县(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形成《文山州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经第十五届州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以州人民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文山州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布3个目录:
一是《文山州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17项,其中,直接取消中介服务的事项6项,改由申请人自主决定是否委托中介机构完成的事项11项。
二是《文山州保留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22年版)》,明确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事项共37项。
三是《文山州保留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事项目录(2022年版)》,明确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事项共36项。对审批实施部门、技术性服务设定依据、中介服务机构、技术性服务结果要件等内容进行明确,要求州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破除垄断,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同时,要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破除利益关联,坚决整治“红顶中介”。
链接: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