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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文山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10129号提案的答复

2023-08-23 17:03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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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民函〔2023〕47号

董仕燕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文山殡葬管理的建议》(第130101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州活人墓治理情况

(一)开展排查治理。根据民政部等11部门《关于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2023年7月,州民政局组织各县(市)民政局对本辖区“活人墓”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各县(市)把任务层层压实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全面排查,积极开展“活人墓”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经各乡镇、各村(社区)全面排查,共清理摸排出文山市5座活人墓,均完成了拆除工作。其他县均无新增活人墓。

(二)立规守约。各县(市)积极发挥村民自治优势,将文明殡葬、移风易俗等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内容进行管理,有效约束大操大办、迷信低俗等丧葬活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修建“活人墓”等不良习俗。全州共有自发组织成立红白理事会500余个,并制定了《红白理事会章程》,村规民约修订完善率达100%。

(三)宣传教育。加强殡葬政策宣传,切切实实做到家喻户晓,正面引导群众拥护支持殡葬改革,摈弃殡葬陋习,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理念、新风尚。全州累计投入宣传经费40余万元,印制殡葬改革宣传横幅150条、宣传手册4万份、宣传单25万份、永久性墙体标语100条、公示牌8块;制作移风易俗宣传画册3万份下发到各村、组,制作移风易俗宣传小视频在“非常文山”政府媒体进行宣传。

二、罗汉山生态陵园监管情况

(一)文山市民政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对文山市公墓开展不定期排查,通过排查检查,未发现墓穴预售行为、私自转让行为以及涉嫌垄断和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也未接到群众的举报。

(二)文山市民政局切实对罗汉山生态陵园监督,督促经营单位严格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合理、守法经营,积极规范经营过程中的价格行为。督促经营单位制定的价格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主动在罗汉山服务大厅、陵园山顶停车场显著位置处对墓穴的类型、墓位价格、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进行了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了所有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下步,我局将继续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殡葬新风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殡葬法规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殡葬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切切实实做到家喻户晓;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殡葬法规,转变殡葬观念,自觉履行殡葬改革义务,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殡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树立起殡葬文明新风,形成正面舆论氛围。二是进一步强化殡葬违法打击。严格落实日常排查摸底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发现问题依法整治到位。对违规土葬、二次装棺土葬、私建公墓、建“活人墓”等殡葬违法行为,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担当作为,做到“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对不听劝阻、心存侥幸、掩耳盗铃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有效遏制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巩固好殡葬改革成果。三是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公墓监管。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县(市)市场监管、民政、发改部门对经营性公墓不定期开展联合巡查检查或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格督促各经营性公墓经营单位应当凭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或者医院、公安、司法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出售墓穴,并向认购墓穴者发放墓穴证书。严厉打击预售行为,坚决杜绝炒买炒卖、私自转让墓位(格位)不法行为,以及涉嫌垄断和不正当市场竞争的行为,违者由县(市)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特别是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文山州民政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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