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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山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JY260015040063号建议的答复

2024-08-28 16:43  来源:文山州水务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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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水函〔2024〕77号

陈东海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全州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整体打包统筹推进的建议》(第JY260015040063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推进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是我省抓好灾害预警监测短板和防灾基础设施短板的迫切需要。我省通过学习借鉴全国水库管理先进地区经验,分析当前全省小型水库管理形势,找准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的难点、堵点,结合地方实际,探索“112+”“水库保姆”管理模式,即建立一套物业化管理制度,构建一个县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平台,组建专业巡查、专职养护2支队伍,通过引入专业的物业管理团队,对水库的日常运营、维护、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专业化管理,将传统的水库管理模式转变为专业化物业化的管理模式,护航水库安全运行。

文山州目前共有432座水库,注册登记水库425座,其中小型水库403座〔79座小(1)型、324座小(2)型〕。从全省实施物业化管护情况来看,小型水库每年实施日常管护及维养工作资金需求约为5.5万元/座小(1)型、3.5万元/座小(2)型,全州每年共需1568.5万元。

由于我州小型水库点多面广,各县(市)经济社会发展存在差异,管理体制和水库管护情况各有不同,部分水库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产权未完全明晰或多次抵押,以好带差、平衡收益作用难以发挥。物业化管理实施过程中公司、县、乡各级职能职责、管理、考核等具体方面需因地制宜。且近年以来,中央、省级无小型水库运行管护方面专项经费,州级财政也无专项资金支持,上级仅是在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补助经费方面给予倾斜,并直接划拨到县级财政。

根据省水利厅安排部署,自2023年起以县为单位推进小型水库物业化改革工作,确定砚山县、丘北县、广南县为我州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试点,共争取871万元用于物业化管理实施及开展维修养护,并由县级统筹地方水库收益对管护和维养资金缺口进行补助。截至目前,广南县物业化管理实施取得初步成效,小型水库运行正常,效益发挥逐步显现;丘北县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正在推进实施,砚山县正在编制、报批实施方案。

综上所述,“将全州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统一打包,优势互补;统一招标,引进专业公司实行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统一标准,便于监管;统一补助,确保长效”的建议,由于小型水库点多面广、各县(市)管理体制各有不同、上级补助资金有限等原因,在现阶段,还不具备推行全州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整体打包统一标准进行监管管理的实施条件。

下一步,州水务局将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的有关要求和安排部署,结合地方实际,持续做好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督促指导工作,提高小型水库专业化、标准化管护能力,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逐步推进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全覆盖,力争2030年全面实现小型水库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小型水库工程效益充分发挥。

感谢你们对文山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得到你们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文山州水务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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