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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自然资函〔2024〕65号
刘光祥等7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云南富宁产业园区用地指标的建议》(第JY260015040026号)交由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云南富宁产业园区用地情况
富宁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基数1.2003万亩,新增空间0.3498万亩。云南富宁产业园区青龙坪片区主要布局绿色铝产业,累计获批土地5146.6亩,截至7月1日,富宁县批而未供处置基数为1850亩。已处置785亩,剩余1524亩未处置,处置率为9.12%。云南富宁产业园区批而未供处置基数为785亩,已处置187亩,未处置598亩,处置率为23.77%。2024年富宁县闲置土地处置基数209亩,已处置148亩,未处置61亩,处置率为71%。云南富宁产业园区无闲置土地。
二、建议办理情况
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以问题为导向,报请州委、州政府高位推动,局主要领导陪同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将园区用地保障问题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主要领导汇报,并争取相关政策支持。省自然资源厅明确,对于符合国家、省级重大建设项目保障要求的,在保持文山州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和扩展倍数不变的前提下,在县域或州域范围内进行统筹调整,以满足园区产业发展规模缺口。对于园区用地问题,根据富宁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富宁产业园区用地、富宁县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等情况,我局认真研究分析,将富宁县园区用地保障及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建议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5月21日,州人民政府组织富宁县人民政府及州级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专题研究富宁县园区用地保障及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事项。7月18日,州委召开专题会,专题研究富宁县园区用地保障及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事项。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协同有关部门和富宁县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优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切实落实“一地一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逐宗盘活,优先用于保障园区项目用地需求。
(二)优化调整城镇开发边界。对于富宁县确已落实的国家、省级重大建设项目,经县政府请示州政府同意,优先在县域内提出优化调整方案;县域内确实不能保障的,报州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在州域范围内统筹调整方案。由发改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符合国家、省级重大建设项目保障要求”,我局将及时协调省自然资源厅报自然资源部开展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及备案等工作。
(三)提前谋划中期评估调整。提前谋划并把握好即将在2025年开展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五年一评估”的中期评估调整契机,统筹做好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工作,切实保障产业发展用地。
总之,我局将一如既往的推进园区用地保障工作。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