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文卫健函〔2024〕116号
龙永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医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生活补助政策的建议》(第JY260015040102号)已交由州卫生健康委办理,经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规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补助;具有中级职称和执业医师的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对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生活补助政策,有利于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和提高工作积极性。为将此项政策落到实处,州卫生健康委已多次到州财政部门沟通对接,经2023年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全州符合享受政策的人员共计1412人(副高87人、中职和执业医师1325人),每年需补助经费共计1746.6万元(副高156.6万元、中职和执业医师1590万元)。经多次对接州财政局,因州县财政无力保障,此项补助政策暂未落实。文山州各级财政部门保障各项刚性支出、重点支出需求较大,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如:2023年,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5亿元,财政自给率仅16.5%,财政资金保障压力持续增大,目前要保障基层卫生人才生活补助难度较大。
下一步,州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同州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支持,加大投入,共同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基层卫生人员生活补助的意见。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