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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乡振函〔2023〕28号
张祖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庭院经济扶持政策的建议》(第100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2年9月,国家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部出台了《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在符合用地政策前提下,可利用自有院落空间及资源资产,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展农户增收来源。州乡村振兴局及时将《指导意见》转发各县(市)抓好贯彻落实。
结合国家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部《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乡村振兴局)起草了《文山州加快发展乡村庭院经济实施方案》,并征求了州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意见。现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后,已将该方案印发至各县(市)及州级各定点帮扶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下步,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发展庭院经济工作的统筹协调,一是调动县(市)级行业部门和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加强庭院经济项目跟踪指导服务。积极引导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帮扶力量和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帮扶村发展庭院经济。二是加强日常指导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庭院经济发展规范有序。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发挥应有效益,增加群众收入。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山州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