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加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接待办公室牌子。
二、职责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州级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州直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州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三)负责全州公务用车计划的编制和车辆配备、购置和更新报废的申报审核及车辆资料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审批、处置等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公务活动中重要宾客的接待服务工作。
(六)承担州级重要会议和文体、经贸等活动的后勤保障和接待服务工作。
(七)负责接待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审核、结算工作。
(八)参与州党政考察团及州级主要领导外出考察、访问的外联、食宿安排等服务工作。
(九)负责拟定州接待工作规章制度,协调建立州接待工作保障网络;收集、梳理和整合接待信息资源,为重大活动提供信息支持;加强对定点接待单位的培训、指导、沟通协调,规范服务程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及层次。
(十)负责指导各县(市)、州属有关部门大型的公务接待工作。
(十一)协助州属有关部门做好外宾的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州委、州政府办公区国有资产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和维修工作,负责州委、州政府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制定办公区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州委州政府办公区、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区后勤保障专项经费的预算和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州委州政府办公区、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区相关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州委州政府办公区、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区的安全保卫、消防、绿化美化、环境卫生、水电供应、车辆停放、会务以及职工餐厅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州级机关公务人员跨区域出差、大型会议、集体公务活动、领导调研、重大接待、综合执法执勤、突发事件处置及抢险救灾等用车保障。
(十五)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
(十六)对州本级党政机关和各县(市)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十七)负责州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隶属关系
隶属于州政府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
四、机构规格
正处级。
五、内设机构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7个,即:办公室、资产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综合监管科、规划财务科、服务保障科。
1.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的决议;负责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拟订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理论培训;承担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机要通信、文电处理、公文运转、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工作计划、总结、工作要点等综合性文稿和重要会议材料;负责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管理;负责机关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应急值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派车等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资产管理科。负责州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管理,调配和维修审批等工作;负责拟订州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管理的房地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实施局管理的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建设改造的规划编制、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工作;承担局管理的办公用房改造及大中修项目的立项申报及组织实施;负责有关州级机关办公区基建计划的申报立项;组织工程招投标、实施基建项目等工作;承担州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州级领导周转住房项目申报、集中建设和管理;负责局干部职工房改有关工作;完成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负责州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州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和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州委、州政府办公区节约能源管理工作;承担州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公务用车管理科。负责监督指导全州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推进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公务用车编制规划的制定,车辆配备、购置和更新报废的申报审核及车辆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宜;承担全州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州级公务用车平台中心监管工作;完成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综合监管科。负责制定州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指导州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州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拟定州级接待工作规章制度,协调建立州接待工作保障网络;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和各县(市)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完成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6.规划财务科。负责局机关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完善局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监督、财务收支审计和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及离任审计;负责组织对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工程项目及货物等进行风险绩效评估和专项审计工作;负责制定机关事务工作相关规划、政策方案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完成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7.服务保障科。承担厅级干部周转房生活区管理、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州县处级干部周转住房制度的制定和监督管理;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工作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参与州级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统筹做好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区机关食堂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所属事业单位
(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接待办公室接待中心
职能职责:负责副厅以上实职领导带队到文山开展公务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做好州党政代表团以及州级主要领导外出考察学习活动中的沟通联络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做好上级党委、政府和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在文召开的重要会议及大型商贸、文体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规范完善公务接待礼仪,突出地方特色,大力宣传文山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助推文山经济社会发展;收集、梳理和整合接待信息资源,为州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提供信息支持和服务支撑;配合做好对各定点接待单位(宾馆、酒店)的指导检查工作,不断提升文山公务接待水平;负责指导各县(市)、州属有关部门大型的公务接待工作;完成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办公区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督促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区后勤社会购买企业做好办公区绿化美化、环境卫生、水电保障、电梯维护、房屋维修维护等日常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州委、州政府和州直各部门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会议室、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区会议室召开的各种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州政协重大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具体负责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办公区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疏导工作,配合做好各种重大活动和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办公区正常办公秩序;负责办公区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工作人员出入识别及车辆通行的管理、发放、更换等工作;完成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负责管理、使用好州级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负责州级领导跨区域出差用车的调派;负责在文召开的重要会议及大型商贸、文体活动突发事件处置及抢险救灾等用车需要;负责中心车辆的调度使用及协助做好派出车辆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派出车辆行车轨迹的跟踪管理;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制定完善服务中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安全措施的落实;参与车辆交通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驾驶员的管理、安全教育、礼仪培训等工作;负责车辆维修维护、更新、报废等工作;完成州机关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办公地址
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
八、办公时间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九、联系方式
电话0876-2121585、传真0876-2616719
十、负责人姓名
蒋智萍 州机关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州接待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