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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教育体育局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教育体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州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或拟订州政府关于教育体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推进全州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三)负责统筹协调高等教育,指导成人教育,管理民办教育工作。

(四)负责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学校法制教育,指导开展矫治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

(五)负责统筹规划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全州教师工作。

(六)负责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七)负责指导、协调和配合本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八)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九)负责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州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学校勤工俭学和学生资助工作。

(十)指导教育体育科研、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效益评价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进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统筹规划全州竞技体育发展,管理体育竞赛和训练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民族体育、残疾人体育、老年人体育、学校体育工作。

(十三)承担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督教督学督政工作。

(十四)完成州委和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访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扶贫开发、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处理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二)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负责普法与依法行政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公布工作。

(三)德育科。负责教育体育机构及师生、运动员、教练员思想政治、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德育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校外教育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职责;指导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和校园文化、体育场馆文化建设;指导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指导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机关文明单位建设工作。

(四)项目科。负责全州教育体育系统项目建设规划、项目申报、项目协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教育体育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造、维修、排危等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五)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和出国(境)政审管理工作;负责规划、指导教育体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校(园)长队伍建设工作;指导职称改革工作,负责职称评聘的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州教师、教育体育工作者的表扬奖励工作;参与全州大中专毕业生、退役运动员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和老干部工作。

(六)计财科。负责拟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拟定招生计划,承担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编写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分析报告和统计年鉴;监督管理全州教育体育经费、国有资产;加强对学生资助资金的监督;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七)安全科。负责全州学校、体育场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食品安全、安保后勤工作;负责学校卫生工作,指导中小学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保教育、健康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稳定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指导未成年人矫治工作;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校园、体育场馆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工作。

(八)教师工作科。统筹全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教师全面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荣誉制度、教师激励机制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教师培训和名师、名优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推荐、培养和认定工作,指导教师成长发展;负责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特岗计划”和“公费师范生”工作;监督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九)基础教育科(民族教育科、州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基础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指导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以及基础教育改革工作;负责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指导基础教育体制改革、教学改革及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负责普通高中会考、中小学学业水平考试、中小学教材管理和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民办学校筹设和设立报批审验;指导民族中小学及各级各类学校举办民族班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和教材建设;指导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工作,负责联系和协助相关单位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工作;负责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山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统筹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终身教育、开放教育的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筹设、设立和专业设置审核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学管理和教师培训工作;指导大中专学生实习、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一)竞赛训练与学校体育科。统筹全州体育竞赛和训练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布局设置体育竞赛项目;指导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组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指导学生军训和校方责任险工作;组织实施学校校级体育联赛,指导全州各级学校冬、夏季运动会;指导、监督、检查全州青少年俱乐部的申报和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审批二级及其以下运动员、裁判员,审定公布州记录;指导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州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种单项的竞赛组织工作;负责承办省年度比赛和省级以上单项比赛;负责组织参加省年度比赛、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省级以上单项比赛;负责制定全州业余训练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群众体育科。统筹全州群众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体育活动,开展好青少年、职工、农民、少数民族和残疾人体育工作;负责各类体育协会和社团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挖掘整理推广民族民间体育项目,组织开展全州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骨干培训;负责审批二级及其以下社会体育指导员;负责指导协助老年体育协会工作;负责全州体育市场、体育经营管理及体育产业开发工作;负责承接承办各类群体竞赛。

三、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08:00—11:30、14:30—17:30

办公地址:文山州文山市河西路41号

联系电话:0876—2190902,邮政编码:663099

单位负责人:胥仁政(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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