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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基本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加挂文山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文山州中小企业局牌子。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提出加快工业、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措施建议;起草工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二)监测分析工业和工业领域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有关工作。

(三)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承担能源以外工业投资管理工作,协调并推动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四)承担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食品药品工业的组织协调发展责任;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工业领域信息化产业等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盐业行政管理、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工作。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指导重点工业园区加强管理;负责全州工业园区经济运行分析。

(六)推进工业领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管理创新;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工业领域信息化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

(八)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协助做好企业维稳工作。

(九)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指导推进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指导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和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全州工业、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及干部教育培训。

(十二)负责指导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三)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做好机关内外的综合协调,保证机关正常有序运转;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督促落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会务、接待、督察督办、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定点帮扶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设备配备、车辆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拟定全州工业、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工业、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及干部培训;负责组织推荐评选先进人物和优秀企业家工作。

(三)政策和法规科

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综合性政策文件;组织制定工业、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产业政策实施办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有关行业准入条件;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普法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四)发展规划科

研究提出工业、工业领域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投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投资及工业重大建设项目规划,促进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承担有关项目投资管理基础工作;负责企业的上市培育、融资工作;推进工业领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管理创新;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的有关事务。

(五)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分析行业形势并发布有关信息;拟订行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综合平衡调配生产和运行要素;协调推进银企合作,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和市场开拓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业预警机制,承担行业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监测分析工业物流企业运输态势,拟定工业物流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

(六)技术创新科

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编制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规划和新产品开发计划;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产业升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评价企业技术中心,负责有关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培育工业品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七)重工业科

承担州黄金管理办公室职责,负责有色、黑色、黄金、稀贵金属、化工(含农药)、机械制造(含专用设备)、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管理;承担相关行业发展监测分析,研究市场动向,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工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编制行业发展规划,拟订行业经济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承担装备工业发展监测分析,编制专项发展规划,研究产业政策,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承担州墙材办、散装水泥办职责,研究拟定建材工业发展战略、产业规划;推进建材行业结构调整,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州建材产业政策;组织实施建材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推进建材行业科技进步;参与建材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查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改革的管理职能,执行发展新型墙材、散装水泥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八)轻工业和盐务管理科

实施三七、轻纺、燃料乙醇、食品、医药(含生物制药)、造纸、制糖、饲料、生物制药、包装等轻工业行业管理;承担行业发展监测分析,研究拟定行业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行业科技攻关和成果运用推广,组织实施行业重大专项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和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承担州盐务管理局职责,负责盐业行政管理;拟定盐资源开发、盐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盐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和督查各县市盐业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负责盐业统计分析和储备盐管理工作;负责盐制品的监督管理;承担盐业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九)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科

承担州清洁生产办公室职责,参与拟订能源节约规划,拟订工业、工业领域信息化的能源节约政策和年度节能计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提出行业专项节能项目和资金计划的安排意见;组织实施行业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承担行业节能能效标识管理工作;拟订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考核标准,指导、监督行业节能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参与拟订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发展促进规划,拟订工业、工业领域信息化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工业、工业领域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及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协调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中小企业科

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监测分析运行发展态势,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负责提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社会服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并推动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培训、公共信息、融资担保、技术创新、维权保护的平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生产和对外交流合作,指导中小企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协调处理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投诉,维护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合法权益;推进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承担文山州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十一)工业园区科

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促进工业园区建设和科学布局;实施重点工业园区管理,促进产业聚集、企业集群发展;指导工业园区软环境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工业园区发展监测分析,提出发展报告和建议,协调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无线电管理科

负责无线电行政管理,负责拟定全州无线电发展规划、频率指配与管理;受理设置无线电台(站、网)的申请,审核无线电台(站、网)的组网方案、建设布局和台址;按照权限审批无线电台的设置、使用,核发无线电台执照;负责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库和资料档案管理,征收无线电频率资源费;负责协调与军队和相邻地州市的无线电管理事宜及无线电管理的涉外工作;负责无线电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预、决算和财务支出及经费报销工作;负责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的管理;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事宜,指导全州各设台单位和个人的无线电通信保密工作;指导县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和有关单位的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三)无线电监测监督科

承担州无线电监测和执法监督职责,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受理无线电干扰投诉,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事宜;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测试和电磁兼容分析,无线电工程验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无线电通信业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全州实际拟定地方性法规、负责行政规章和行政执法监督;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管理法规的宣传、贯彻,对销售市场、设台单位进行执法监督检查;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综合治理和协调保护;配合开展无线电安保和维稳。

(十四)信息产业科

负责指导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指导推进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指导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和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州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络信息建设和网络安全管理。

(十五)维稳安全科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党委对维护稳定工作的要求和决定;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对非公企业影响稳定的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对策建议;对企业改制后的不稳定因素组织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重点问题,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群体上访事件,采取措施处置化解矛盾;负责信访和落实政策工作;负责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行业管理科室指导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六)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群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十七)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作。

四、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文山州文山市振兴路2号

负责人:邹春明(党组书记、局长,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州中小企业局局长,二级巡视员)

联系电话:0876—2184767

邮政编码:6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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