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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30220005
标    题 关于美泉尊府小区物业服务费过高的问题
地    址 文山市山水文苑小区
发件IP 39.134.108.*
写信时间 2023年02月20日
信件内容

反映美泉尊府小区物业服务费过高问题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美泉尊府小区物业服务费过高”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美泉尊府小区现由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对小区进行服务管理。据物业公司提供: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费及公共能耗费收取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一、物业费单价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超标收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项目物业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根据文山州2021年公布的《文山州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第四项住房物业管理费“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0.4-1.5/月·平方米”。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满足政府规定。

二、根据物业公司与业主签署的《美泉尊府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三条、第九条约定可知,物业服务费包含:1、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服务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7、办公费用;8、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并不包含分摊的水电费。根据《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物业服务区域内,水电费用均由终端用户承担。公共区域能耗由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水电费,如电梯、大堂、走廊、楼梯、小区道路和场地的用水电、路灯用电、园景用水电、二次供水用电、设备房用水电等费用组成,终端受益人均为业主,应由业主承担相应费用。

三、根据《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约定,物业公司已事先将物业服务收费内容及标准向政府主管进行备案并在项目进行长期公示。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已督促物业公司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并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小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

2023228

处理对象 文山州政府
处理时间 2023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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