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11230001 | ||
标 题 | 请问写着院内免费限时停车的停车场为何不能停 | ||
地 址 | 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嘉禾路 | ||
发件IP | 14.204.158.* | ||
写信时间 | 2021年12月30日 | ||
信件内容 | 咨询文山市税务局的办公大院是否允许外来人员停车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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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咨询“文山市税务局的办公大院是否允许外来人员停车”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按照《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免费错时开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21〕129号)规定,文山市税务局将免费开放停车场作为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严格按要求在固定时段(工作日18:30—次日7:20,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全天)免费对市民开放,同时已在停车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了“限时免费停车”标识牌对开放时间、停放时段等内容进行公开。 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您在市税务局旁培训机构上课,于中午12点30分左右将车驶入市税务局停车场内,当时保安人员已告知其该时段不能停车。14点30分左右,时逢我局干部上班停车高峰时段,后勤保洁人员致电您要求将车开走,沟通过程中双方发生口角,17点左右您才将车驶离停车场。虽然您在非开放时段停放了近5个小时,市税务局也仍为您免费提供,并未收取停车费用。在核实具体情况后,市税务局也已对涉事保洁人员进行了教育并给予经济惩戒和降薪处理,并严格要求涉事保洁人员认真反思自身言行,提高服务意识。 在接下来工作中,市税务局将继续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认真落实好市政府关于停车场免费错时开放的工作要求,同时切实加强对保安、保洁等人员的教育管理,要求全体人员引以为戒,充分转变思想态度、改进服务方式,坚决避免再发生类似事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市税务局 2021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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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2年01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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