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11228003 | ||
标 题 | 丘北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保社保缴纳问题 | ||
发件IP | 182.247.48.* | ||
写信时间 | 2021年12月28日 | ||
信件内容 | 反映丘北县某事业单位未缴纳在职人员医保社保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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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丘北县某事业单位未缴纳在职人员医保社保”的问题已交我县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查不到缴纳信息问题。由于您单位未按照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8%为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所以每个月正常扣除个人缴纳部分仍然存放在该单位基本账户上,故在医保系统端查找不到缴纳信息。 关于补缴和报销问题。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文政发〔2010〕89号)“参保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期间,在职职工停止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故期间如果生病只能个人自付,待单位缴清欠费部分参保费用后,将生病住院发生的费用明细清单、住院发票、病情证明、出院小结提交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职工待遇审核窗口进行手工报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丘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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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2年01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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