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信息详细
流水号: 查询密码: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21119003
标    题 文山市城乡综合执法局
地    址 文山
发件IP 39.134.108.*
写信时间 2022年11月19日
信件内容

建议规范违停处罚程序问题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建议规范违停处罚程序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一是依据<文山市交警大队、文山市城乡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61日发布《关于加强城区道路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的通告》>,自202181日起开始整治行动。通告中已明确规定:所有车辆应当在停车场或城市道路、人行道、城市空地内施划的对应车型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车头按指示箭头朝向一致,超出、跨骑泊位,占用专用停车泊位或占用人行道、盲道的车辆均属违法停放。对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乡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罚。并在《非常文山》、《视听文山》等媒体发布。二是经核实您的车辆属于违法停放,根据《关于加强城区道路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的通告》,故依法进行处罚。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如您觉得处罚存在异议,可依法向文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122

处理对象 文山州政府
处理时间 2022年12月02日

网站地图

主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信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箱:wszzfw@163.com
投稿邮箱地址及电话:wszzfw@163.com,0876-3990249;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6-3990268
ICP备案号: 滇ICP备050003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6000023    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