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10220002 | ||
标 题 | 因参加文山市一中教师选调考试被开除公职 | ||
地 址 | 文山市秀峰路电力小区 | ||
发件IP | 192.168.199.* | ||
写信时间 | 2021年02月20日 | ||
信件内容 | 反映不服西畴县教体局对其做出的“维持原开除处分决定”的复核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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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不服西畴县教体局对其做出的‘维持原开除处分决定’的复核决定”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对西畴县教体局《复核决定书》(西教体发〔2021〕4)不服。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第三十九条关于“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规定向原处分决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人社部发〔2014〕45号)第八条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作出的复核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管辖”的规定,请您向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文山州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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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1年03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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