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315006 | ||
标 题 | 混动车能不能加入网约车平台 | ||
信件内容 | 咨询混动车能不能加入网约车平台的问题。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混动车能不能加入网约车平台”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经咨询文山州交通运输局,网约车提倡使用清洁,绿色新能源车辆,混动车辆看是否是绿牌,绿牌可以办理。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广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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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4年0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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