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流水号 | 20230518002 | ||
标 题 | 三七地咨询 | ||
地 址 | 马关县八寨镇 | ||
发件IP | 220.164.91.* | ||
写信时间 | 2023年05月18日 | ||
信件内容 | 咨询三七种植租地事宜 |
||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咨询“三七种植租地事宜”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规定:“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根据以上规定,基本农田是按“粮田”管理的,主要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种植其他作物时应避免占用基本农田。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注,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25日 |
||
处理时间 | 2023年05月25日 |
主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讯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箱:wszdzzwb@163.com
投稿邮箱地址及电话:wszdzzwb@163.com,0876-3990267;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6-3990268
ICP备案号: 滇ICP备050003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6000023
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