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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30508003
标    题 居住证如何办理
地    址 文山市卧龙北苑
发件IP 240e:44d:4254:3c4:0:0:0:1
写信时间 2023年05月8日
信件内容

咨询居住证如何办理问题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咨询“居住证如何办理”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1、流动人口暂住登记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拟在其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不含常住户口登记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暂住5日以上的,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在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

公民未及时在实际就业、就学、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的,可补办暂住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证明;

()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凭证;

()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加盖人社部门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的劳动合同;

()工商营业执照(申报人需为法定代表人);

()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材料。

补办暂住登记的居住起始时间为以上证明材料记载时间。

2、居住证办理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到其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不含常住户口登记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公民申领居住证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本人相片(受理单位可以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提取申领人相片的,申领人无需提交相片);

()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的,需要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原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可提供复印件;

()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需要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原件;

()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的,需要提交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原件。

二、工作建议

文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已联系王某告知其办理居住证和暂住证的相关规定;对于派出所出具的暂住登记证明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请您收齐相关材料到便民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文山市公安局

2023511

处理对象 文山州政府
处理时间 2023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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